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48-2019 建标库

26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

26.1  一般规定

26.1.3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中各类室内/室外通信专用线路、弱电信号传输、设备供电、控制等线路采用的缆线应符合本地区工程项目实际使用需求,缆线内绝缘及护套厚度与类型、耐压与耐腐蚀、抗拉与防油、防水、防晒等机械特性及环境特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6.1.5  交流额定电压U0/U为300V/300V及以下的铜芯绝缘电缆宜用于交流25V及以下或直流60V及以下电器、仪表和电子设备及自动化装置内部布线(含弱电设备控制、信号传输和弱电设备特低电压供电线路)的场所;交流额定电压U0/U为300V/500V及以下的铜芯绝缘电缆宜用于交流50V以上或直流120V以上电器、仪器仪表(含弱电设备控制、广播信号或通信信号的传输和弱电设备供电线路)的场所;交流额定电压U0/U为450V/750V及以下的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应用于交流220V/380V电气的动力装置、照明、仪器仪表、控制或监控线路及保护等线路的场所。

26.1.6、26.1.7  弱电线路电缆在同一个槽盒内宜敷设相同电压等级的铜芯绝缘电缆;当各线路电缆电压等级不相同时,其槽盒内所有的线路绝缘电缆应采用与最高额定电压线路绝缘相同的电压等级绝缘或在槽盒内分别加设金属隔板敷设。除条文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有关规定。

26.1.8  弱电线路布线系统中缆线型号的选用应根据民用建筑类型、防火安全性质与危险性质、人员疏散时间、火灾扑救难度、环保等要求设定。弱电系统缆线(电缆及光缆)的阻燃燃烧性能分级(燃烧性能等级、烟气毒性等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腐蚀性等级)等附加信息应参照《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2014中强制性章节规定;耐火电缆及光缆的耐火性能应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GA306.2的有关规定。

    弱电系统中缆线的选择除符合本标准第13.9节规定执行还可参考表81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