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景观照明
10.7.1 一个城市或地区的景观含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类,自然景观包括地形、水体、动植物以及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季节景观,人文景观包括历史建筑与现代建筑、庭园广场、街区商铺以及文化民俗活动等;所有这些构成了城市夜景照明的基本载体,因此必须进行深入合理的评价与分析。同时,应认识到其原有灯光系统的客观存在和对整体夜景效果所具有的不可忽略的影响,因此景观照明的设置应与周边环境及相关城市系统密切配合。
10.7.2 立面投光(泛光)照明要确定好被照物立面各部位表面的照度或亮度,使照明层次感强,不用把整个景物均匀地照亮,特别是高大建筑物,但是也不能在同一照明区内出现明显的光斑、暗区或扭曲其形象的情况。
轮廓照明的方法是用LED点光源每隔一定间距连续安装形成光带,或用串灯、宽虹灯、美耐灯、导光管、通体发光光纤等线性灯饰器材直接勾画景观轮廓。但应注意单独使用这种照明方式时,由于夜间景物是暗的,近距离的观感并不好。因此,一般做法是同时使用投光照明和轮廓照明。在选用轮廓灯时应根据景物的轮廓造型、饰面材料、维修难易程度、能源消耗及造价等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后确定。
内透光照明是利用室内光线向外透射形成夜景照明效果。在室内靠窗或需要重点表现其夜景的部位,如玻璃幕墙、廊柱、透空结构或艺术阳台等部位专门设置内透光照明设施,形成透光发光面或发光体来表现建筑物的夜景。也可在室内靠窗或玻璃幕墙处设置专用灯具和具备良好反射效果的窗帘,在夜晚窗帘降下后,利用反射光线形成景观效果。
随着激光、光纤、全息摄影,特别是电脑技术等高新科技的发展及其在夜景照明中的推广应用,人们用特殊方法和手段营造特殊夜景照明的方式也应运而生,如使用激光器,通过各种颜色的激光光束在夜空进行激光立体造型表演,使用端头出光的光纤,形成一个个明亮的光点作为夜景装饰照明,亮点的明暗和颜色变化由电脑控制,有规律地变化形成各种奇特的照明效果。
10.7.4 室外照明配电可采用TT系统是《低压电气装置 第7-714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户外照明装置》GB/T 16895.28-2017的要求。但在建筑景观照明系统中,通常会有大量的照明设施设置于建筑外墙表面或距外墙很近的范围内,这些设施供电若采用与建筑物本体供电系统相同的接地形式,对运行和保护是有利的。因此本条文规定距建筑物20m以外的照明系统设施可采用TT系统。另外,由于TT系统单相短路保护的灵敏度比TN系统低,熔断器和断路器拒绝动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外露可导电部分长时期带有接近110V危险电压。采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能大幅度提高TT系统触电保护的灵敏度,使TT系统更为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