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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照度!水,平与照明质量 【。 — 10.3》.1:、10.3.2【  原规范条—文未作调《整 【10.3.3—  本条规》定是:。本标准?第10.2》.1条的延》伸对于采用混合【照明或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方式的—场所由于视觉—工作区域仅》为整个区域中的【一部:分且照度指》。标明显高于》周围区?域为了?避免:因视觉不适应—。而产生视觉疲劳或发!生事故一般照明占】工作:面总照度的1—/3~1《/,5是比?。较合适的50l【x可以基《本满足大《多数非精《细视觉活动》的要求 】 10.3.—4  此条是原【规范条文根据—CIE建《议而定其中Ⅰ类是用!于,住宅或寒冷》地区;Ⅱ《类适:用于办公室等—。应用范围较广;Ⅲ】。类适用于《体育场馆等高—照度场所《或温:暖,气,候地区 — 10》.3.?5  如果室内【表面颜色的彩色【。度较高光《源的光线《将被强烈地选择吸】收使色彩环境发生】显,。著变化?而改变了原设—计的色彩意图从【而不能满《足功能要求 【 10—.3.6  参照】CIE?文件分为《六个等级《对应眩光程》度的文字描述—参考了日本照—明标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虽:没有明?确标出?级别但实际上也是按!照C:IE:文件进行区分的 ! 10.3.!7  ?本条参照C》IE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而—定统一眩光值U【G,R适用?。于下列条件 !     1【  适?用于简单的立体型】房间的一般照—明,装置不适用于间接照!明和发光顶棚;【 , , 《   ? 2  适》用于灯具《发光部分《对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为0.000【。3sr<ω<0【.1sr的》情,况; 】    3  【同一类灯具》为均匀等间距布【置; —     4【  灯具为双对称配!光; 》。     5】  灯具《高出人眼睛的安【装高度 】    《 应注意的是—对于室内体育馆等高!空间高照《度的场所其照—明环境已接近于【室外:照明环境因》此该类场所的眩光】评价应采用GR【具体使用方法参照】现,行行:业标:准,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 15?3 【10.3.8  参!。照CIE建议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提出的《。对反:。射眩光?。和光幕反射的—防护措施其主要【。内容是处理好光源】。与工:作位置?。的关:系力求避免》灯光从作业面向眼睛!直接反射 ! 10.3.—9  对于》开启型灯《具和下部装》透明罩的直接型灯】具规定?了,最,。小遮光角的要求本条!是参照CIE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有关:规定: 1【0.3.《10  参考CI】E建议而定》根据实验室》内,环境:与,视觉作业相邻—近的地?方其亮?度应尽可能》低于视?。觉作业的亮度但不宜!低,于作业亮度》的1/3工》作房间内为了减少灯!具,同其周围顶棚之间】的对比尤其是采用嵌!入式:安装灯具时顶棚的反!射系数应尽量提【高避免由于顶棚亮】度太低形成“黑【洞,效应”当采用亮度系!数法计算室内亮度时!可根据理想的无【光泽表面上的亮【度计算公式求得 ! : : 》     式中【。ρ反射系数; ! ?     》  :E照度(l》x) 【 10.3.—11 ? 条文规定》是为:使被照物体的造【型具有立体效果造】型立体感评价指【标,目前有?。三种评价《方法即造型指数法】矢量:照度/Es(为照度!矢量Es为标量照】度又称平均球—面照度?),;,Ec/Eh法—(Ec为半柱—面照度)和E—v/Eh法》。在上述方法中以/】Es法较《为完善但《的计算较繁》杂难以得到准—确的结果不》利推广应用》Ec/Eh法—实用价?值较大计《算问:题已基?本解决?同时又不《必另外?。规定:光的照射方》向(因?向下直射时Ec=0!Ec/Eh=0当】光线来自《水平方?向时Eh=0Ec】/E:h→:∞所以给出的量值已!包含了光《。线方向因素)但计算!仍,。较繁杂本标准采用】一种简单《的表达照《明方向?性效果指《标的:方法即Ev》/Eh(垂直照度】与水平照度》之比)不得小于【0.25《当需要获得满意【效果时则为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