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48-2019 建标库

附录E  喷水池区域的划分

    本标准第12.10.11条提出的区域划分是根据二个区域划分的尺寸规定的(图E)。

    0区:指水池、水盆或喷水柱、人工瀑布的内部及其底下空间。

    1区:距离0区外界或水池边缘2m垂直平面;预计有人占用的表面和高出地面或表面2.5m的水平面。

    1区域包括槽周围1.5m的垂直平面和预计有人占用的最高表面以上2.5m的水平面所限制的区域。

    喷水池没有2区。

    喷水池的安全防护区域范围划分见图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