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23—.,2  机《房设:置 — 23.—2.1  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机房宜设在【建筑物?。首层:及,以上各层当》有多层地下层时【也可设在地下一层】;   !  :2  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与其贴邻—;,  【  : 3  机房应【远,离强振动源和强【噪声源的场所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消声【和隔声措施;— ? ?   ? ,4  机《房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场【所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 : ,。。23.2.2 【 机房的设》置应满足设》备运行环境、安全性!及管理、《维护等要求 — 》23.2.3  大!型公:共建:筑宜按使《用功:能和管理职能分【类,集中设置《机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信息设施系】统,。总配线机房》宜,与信息网《络机房及用户电话交!换机房?。靠近或合并设置; !。 》    2 — 安防监控中心宜】与消防控制室合【并设置; 】     3 】 与消防有关的【公共广播《机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并设置;】    !。 4  《有线电?视前端机房宜独【立设置; !   ?  :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机房宜与相应!的设备运行管—理,、维护值班室合并设!置或设于物业管【理办公室; !   《  6 《 信息化《应用:系统机房《。宜集:中设置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等的《中央控制设》备集中设在智—能化总控室内时不】。同使用功能或—分,属不同?管理职能的》系统应有独立—。的操作?区域 【 23.2.4  !有工作人员》。长时间值守的机【房附近宜设卫生间】和,休息室 】 23?.2.5  信息网!络机: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自用办公建!筑或信息化》应用程?度较高的公共建筑信!。息网络?机房宜独立设—置; ?     !2 : 商业类建筑信息】。网络机房应根据【。其应用、管理及经营!需要设置可单独【设置:。亦可:与信:息,设施系统总配线机】房、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机房合并设置【 《 23.》2.6?。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机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中各子系统宜合!。。并设:置机房; !    《 2 ? 合设机房》宜设于建筑物的首】层、二层或有多层地!下室的地《。下一层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m2】; :     !3,。  分设机房时每间!机房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 】    【 4:  大型公》共建筑必要时可设分!控室 《 , 23.—2.7  安防监】。控中心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安防监【控,中心宜设于》建筑物的首层或有】多层地下室的—地下一层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0m《2;: , :。  《。 ,。  2 《。 综合?体建筑或建筑群安】防监控中心应—设于防护等级要求较!高的综合体建筑或建!筑群:的中心位置;在安】。防监控中心不能及时!处警的部《位宜:增设安防《分控室; 】     3 】 安防监控》中心的设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的有关【规定 ? 23.】2.8  进—线间(?信息接入机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单体【公共:建筑或建筑群—内宜设置不少于1】个进线间《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宜合设进线!间; ?    】 ,2  进《线间宜设置在—地,下一层并靠近市【政信息?接入点?的外墙部位》; 【    3》  进线间应满足缆!线的敷设路由、【成端:位置:及数量、光缆的盘长!空间和缆线的弯【曲半径、配》线设:备、入口设施—安装对场《地空:间的要求; —     !4  进线间—的面积应《按通局管道及入【口设施的最终—容,量设置并应满—足不:少于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设施的使用空间!与面积?要求进线间的—面积不应小于10m!2; ?。     !5  进线间设置在!只有地下《一,层的建筑物内—时应采取《防渗水措施宜在室】。内设置排《水地沟并与设有抽、!排水装置的集水【坑,相连; !   ? 6:  当进线间设置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的弱电》设备时涉《。密与非涉密设备【。之间应采取房间【分隔:或房间内区域分隔】措施; 《 》    7  【住宅建筑进线间【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有关规定执行 ! 》23.2.9 【 弱电?间(:弱电竖井)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弱电间【。宜设在进《出线方?便便:于设备安装、维护的!公共:部位:且为:其,配线区域的中心位置!;, ?   》  :2  智能化—系统较多的公共【建筑应独《。立设置弱电》间及其竖井; !   》  3  》弱电间位置宜上下层!对应每?层均应?设独立的门不应【。与其他房间形成套】间;: ,    】 4  弱电—间不应与水、—暖、:气等管道共用—井道; —。 :  :   5《  弱电间应—避免靠近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或潮》湿的设施;》。  【   6《  当设置综合【布线系统时弱电间】至最远端的缆线敷】设长度不得》大于90《。m,;当同楼层》及邻层弱《电终端数量少且能满!足铜缆敷设长度要求!时可:多层:合设弱电《间;  !。。   7《  智能化系—统性:质重要、可靠—。性要求高或高—度超:过250m的公共】建,筑宜增?设1个弱电间(【竖井); 【 ?    8  【弱电:。间的面积应满—。足设备安《装、线?路敷设?、操:作维护及扩》。。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