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48-2019 建标库

19  信息网络系统

19.1  一般规定

19.1.1  本章可适用民用建筑中网络数据通信、办公自动化、建筑设备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的网络设计。

19.1.2  信息网络系统的设计和配置应标准化、模块化,兼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并宜适度超前。

19.1.3  信息网络系统的设计应在进行用户调查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网络逻辑设计和物理设计。

19.1.4  信息网络系统密码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