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 冷热源系统监控
18.8.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冷热源系统设备进行监控。
18.8.2 电动压缩式制冷系统的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的电机、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等内部设备的自动控制和安全保护由机组自带的控制系统监控,应由供应商提供数据总线通信接口,直接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交换数据。冷水及冷却水系统外部水路的参数监测与控制,应由设备控制器完成。
2 当系统中有多台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时,机组的节能群控宜由机组供应商完成后通过通信接口将数据传给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当无此项功能时,机组的节能群控应由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完成。
3 机组自带的控制系统通信接口应能接受下列控制和状态查询指令:
1)机组启停控制和状态查询;
2)机组制冷功率控制和状态查询;
3)机组工作状态、故障、报警信息查询。
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具有下列控制功能:
1)对制冷系统设备进行启、停的顺序控制;
2)对冷冻水供回水压差进行恒定闭环控制;
3)对机组冷冻水、冷却水及冷却塔进水电动阀控制;
4)压差旁路二通阀调节控制;
5)备用泵投切、冷却塔风机启停控制;
6)冷水机低流量保护的开关量控制;
7)宜能按照累计运行时间进行设备的轮换使用;
8)宜能根据冷量需求确定机组运行台数的节能控制;
9)宜对机组出水温度进行优化设定;
10)冷却水最低水温控制;
11)冷却塔风机台数控制或风机调速控制;
12)水泵的保护控制;
13)应能根据膨胀水箱内水位自动启停补水泵;
14)宜能自动控制水泵运行台数或频率;
15)冷却塔风机联动控制,应根据设定的冷却水温度上、下限启停风机。
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具有下列监测功能:
1)监测冷水供水、回水温度及压力,并具有自动显示、超限报警、历史数据记录、打印及绘制趋势图功能;
2)监测冷水供水流量,并具有瞬时值显示、流量计算、超限报警、历史数据记录、打印及绘制趋势图功能;
3)能根据冷水供回水温差及流量瞬时值计算冷量和累计冷量消耗;
4)当系统有冷水过滤器时,应监测水过滤器前后压差,并设置堵塞报警;
5)监测进、出冷水机的冷却水水温,并能自动显示、极限值报警、历史数据记录、打印;
6)监测冷却塔、膨胀水箱、补水箱内水位,水箱内水位开关的高低水位或气体定压罐内高低压力越限时,应报警、历史数据记录和打印;
7)监测分、集水器的温度和压力(或压差);
8)监测水泵进、出口压力;
9)监测并记录系统内的水泵、风机、冷水机组的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及运行时间;
10)监测冷水机组的蒸发器和冷凝器侧的水流开关状态。
18.8.3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系统的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的高压发生器、低压发生器、溶液泵、蒸发器、吸收器(冷凝器)、直燃型的燃烧器等内部设备宜由机组自带的控制器监控,并由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总线通信接口,直接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交换数据。冷水及冷却水系统的外部水路的参数监测与控制及各设备顺序控制,应由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控制器完成。
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控制功能及工艺参数的监测应符合本标准第18.8.2条第3款、第4款、第5款的规定。
3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系统应设置冷却水温度低于24℃时的防溴化锂结晶报警及联锁控制。
18.8.4 冰蓄冷系统的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PL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或HC混合型控制器(PLC+DDC)。
2 应监测蓄冰槽进出口乙二醇溶液温度,并具有自动显示、极限报警、历史数据记录、打印及绘制趋势图功能。
3 应监测蓄冰槽液位、蓄冰量测量,并具有自动显示、极限报警、历史数据记录、打印及绘制趋势图功能。
4 冰蓄冷系统交换器二次冷水及冷却水系统的监控与压缩式制冷系统相同,除应符合本标准第18.8.2条第4款、第5款的规定外,尚应增加下列控制:
1)换热器二次冷媒侧应设置防冻开关保护控制;
2)乙二醇泵的启停控制;
3)设备控制器应有主机蓄冷、主机供冷、融冰供冷、主机和蓄冷设备同时供冷运行模式参数设置。同时应具有主机优先、融冰优先、固定比例供冷运行模式的自动切换,并应根据数据库的负荷预测数据进行综合优化控制。
18.8.5 热源系统的监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热源采用锅炉时,其监控应由设备本身自带的控制盘完成,经供应商提供的数据通信总线接口,将数据信息接入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2 当系统中有多台锅炉时,锅炉的节能群控应由锅炉供应商完成后,通过通信接口将数据传给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具有下列监控功能:
1)监测锅炉的启停和工作状态、故障报警信息;
2)监测锅炉的烟道温度及热水或蒸汽压力、温度、流量;
3)监测补水箱的水位;
4)监测锅炉的油耗或气耗;
5)监测锅炉一次侧水泵的运行状态、压差、旁通阀的开度及供回水温度。
4 当热源采用城市热网热水时,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对城市热网热水温度信号的采集并可采用电动阀调节流量。
18.8.6 对热交换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具有下列监控功能:
1 应设置热交换系统的启、停顺序控制;
2 应根据二次供水温度设定值控制一次侧温度调节阀开度,使二次侧热水温度保持在设定范围;
3 宜设置二次供回水恒定压差控制;根据设在二次供回水管道上的差压变送器测量值,调节旁通阀开度或调节热水泵变频器的频率以改变水泵转速,保持供回水压差在设定值范围;
4 应监测汽-水交换器的蒸汽温度、二次供回水温度、供回水压力、二次侧压差和旁通阀开度、补水箱的水位、水流开关状态,并监测热水循环泵的运行状态;当温度、压力超限及热水循环泵故障时报警;
5 应监测水-水交换器的一次供回水温度、压力,二次供回水温度、压力,二次侧压差和旁通阀开度,补水箱的水位,水流开关状态;并监测热水循环泵运行状态,当温度、压力超限及热水循环泵故障时报警;
6 多台热交换器及热水循环泵并联设置时,应在每台热交换器的二次进水处设置电动碟阀,根据二次侧供回水温差和流量,调节热交换器台数;
7 宜具有二次水流量测量的瞬时值显示、流量计算、历史数据记录、打印等功能;
8 当需要经济核算时,应根据二次供回水温差及流量瞬时值计算热量和累计热量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