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
13.5.!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
—
】1 电气火灾监】控器、接口模块;
!
》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 ,3 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 , 4 —。故障:电弧探测器
—
,
13.5.!2 TN-C-S!系统、TN-S【系统或TT》系统:中的非消防负荷【的配电回路》中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独立设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作为其子系统【。;
! 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检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和温度当》超,过,限定:值时应报警;
!
— 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形显示装置接入功】能实时传送监控【。信息显示监》控,数值和报警部—位
》
13《.,5.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和电弧故障探】测器的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计算电流300【。A及:以下时宜在》变电所低压配电室】或总:配电室集中测量【;300A以—。上时宜在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下,端口测量当》配电回路《为封闭母《线槽:或预制分《支电缆时宜在分支线!路总开关下》。端口测量
》
,
【 ,2 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宜在总开】。关下:分支回路《上测量
】
》。3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砖木或木结!构重点古建筑—的电源进线宜在总】开关的?下端口测量
!。
:1,3,.5.?4 ?已设置直接》及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配电回路】不应重复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器!
—1,3.5.5 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档口】式家电商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或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储备【仓库、电动车—充电等场所的—。末端回路应》设置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
《
13.5!.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值宜为】300?m,A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宜按所选电缆—最高耐温的》70%? ~:80%设定
【
1》3.5.7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采用具备—门槛:电平:连续可调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应具备0℃【~,150℃《连续可调功能
【
《
13.5》.8 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监:控点数不《超过8个时可自行组!成系统?也可采用编》码模块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点位号在火灾报】警器上显示应区别】于火灾?探测器编号
】。。。
13》.5.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控制器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内宜由消防控制!室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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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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