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3.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 《 1?3.5.1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 :  》 ,  1  电气火】灾监控器、接口模块!;   !  2 《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 , 3  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  4  故障【电弧探测《器 ?。 13.5】.2  《。TN-C《-S系统、TN-S!系统或TT》系统中的非》消防负荷的配电【回,路中: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独立—设,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作为其子系统;!。 —    2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检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和【温度当超过限定值】时应报警;》。    ! 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形显示装置》接入功?。能实时传送监—控信息?显示:监控数?值和:报警部位 】 13《.5.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和电弧《故障探?。测器的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计算电】。流300A》及以下时宜在变电】所低压?配电室或总配电室集!中测量;300【A以上时宜在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下端口测】量当配电回路为封】闭母:线槽或预制分—支电缆时宜》在分支线路总—开关下端口测—量 —     2  】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宜在总开关下分支!回路上?测量 【  :   3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砖》木或木结《。构重点古建》筑的电源进线宜在】总开关的下端口测量! ? 13》.5.4  已设置!直,接及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配《电回路不应重复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器 】 13.5.—5  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档口式!家电商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或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储备仓库、】电动车充电等—场所的末端回路【应设置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 , 》1,3.:。5.:6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值宜为!300mA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宜按所选电缆—最高耐温《的70% ~80%!设定 》。 ?13.5.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采用具备门槛电!平,连续可?调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应具备0》℃~150℃连续】可调:功能 ?。 》13.5.8 【 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监控点数!不超过8个时可自行!组成系统也可采用】编码:模块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点!位号在火灾报—警器上显示》应,区别:于火灾探测器编号】。 ? : 1:3.5.《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控制器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内宜由消防】控制室?统一管?理 : , 《13.5.10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