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
1】3.5.1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
!
《 1 电】气火灾监控器、接口!模块;
《
【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 3 《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4 !故障电弧探》测器:
13.!5,.2 ? ,TN-C-S—系统、TN-S【系统或TT系统中的!非消:防负荷的配电回路中!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独立设】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作为【其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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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检《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和温度—当超过限定》值时应报《警;:
【 : 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形显示装】置接入?功能实?时传送监控信息【显示监控数值和报警!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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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和电—弧故障探测器的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计算电《流300A及以下】时宜在变电所低【压配电室或总配电室!。集中测?量;300A以上】时宜在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下端口!测量当配《电,回路为封闭母线槽】或预制分支电—缆,时宜在分支线路总开!关下:端口测量《
! 2 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宜在总开【关下分支回路上测】量
】 , 3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砖木!或木结构重点—古建筑的电源进【线宜在总开关的【下端口测量
】
1《3.5.4 已】。设,。置直接及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配电回路不】应重复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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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 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档《口式家电商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或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储备】仓库:、电动车《充,电等场所的末端回路!应设:置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
【。
》。13.5.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值宜为300—mA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宜按所选—电缆最高耐》温的70% ~【80%设《定,
《
13《.5.?。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采用具》备门槛?电,平连续可调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应具》备0℃~15—0℃连续可》调功能?
13.!5.8 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监控:点数不超过8—。个时:可自:行组成系《统也可采用编—码模块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点《位,号,在火灾?报警器上显示应【区别于火灾》探测器编号
【
13.5】.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控》制器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内—宜由消防《控制室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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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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