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
,
13.5【。.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
》
1】 电?气火灾监控器、接】口模块;《
:
《 2 —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3 !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
!。4 故障电弧探测!器,
1【3.5.2》 TN《-,C-S系统、TN】-,S系统或《TT系统《中的非消《防负荷的配电回路】。中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独立设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作为其子系!统;:。
《。
》 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检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和温度当超过—限定:值时应报警;
!
,
—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备—图形显示装置接【入功:能实:时传送监控信—息显示监控》数值:和报警部《位
》
13.5.【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和电弧故障探测器!。的,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计算电流】300?A及以?。下时:宜在:变电:所,低压配电室或总【配电室集中》测量:;300A以上时】宜在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下端口测量当【配电回路为封闭母】。线槽或预《制分支电缆时宜在】分支线路总开—关下端口测》量
】 2 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宜:在总开关下分支【回路上测量
】。
《 3《 ,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砖木或木结构】重点古建筑的电源进!线宜在总开》关的:下端口测量
!
:13.?5.4 已设置直!接及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配,电回路不应重复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器
!13.5.5 】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档口式家电商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或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储备仓《库、电动车充电等】场所的末《端回路应设》。置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
》
13.5.6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值?宜为300m—A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宜【按所选电缆最高【耐温的?70% ~8—0%设定
!
1:。3.5.7》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采,用具备?门槛电平连续可调】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测温式!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报】。警值应具《备0℃~15—0℃连续可调功能】
》
13.5.8 !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监控点!数,不超过?8,个时:可自行组成系—统也可采用编码【模块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点位号在火灾报警器!上显:示应区别于火灾【探测器编号
】
?1,3,.5.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控制器—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内宜由消防【控制室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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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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