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48-2019 建标库

9.4  自动旋转门、电动门、电动卷帘门和电动伸缩门窗

9.4.1  对于出入人流量较大、探测对象为运动物体的场所,其自动旋转门的传感器宜采用微波传感器。对于出入人流量较小的场所,其自动旋转门的传感器宜采用红外传感器或超声波传感器。

9.4.2  自动旋转门、电动门、电动卷帘门、电动伸缩门应由就近的配电装置单独回路供电。

9.4.3  自动旋转门、电动门控制箱应设置在操作和维护方便处,配出回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9.4.4  电动卷帘门控制箱应设置在卷帘门附近,在卷帘门的一侧或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其安装高度宜为中心距地1.4m。

9.4.5  室外带金属构件的电动伸缩门的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并应做等电位联结。

9.4.6  自动旋转门、电动门和电动卷帘门的所有金属构件及附属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做等电位联结。

9.4.7  电动开启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电动开启窗的启闭力应满足开启的工作负载要求,当一个开窗器的启闭力不足以开启一扇窗时,应安装两个或多个开窗器;开窗器的防护等级应为IP54及以上;

    2  电动开启窗宜设置风、雨感应器,并自带锁窗功能;

    3  具有消防排烟功能的电动开启窗,供电电源应满足消防电源的要求,应具有自检及消防优先功能,应能在接收到来自消防控制系统或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动作信号后自动开启电动窗,并输出反馈信号;

    4  在电动开启窗附近容易接触的地方应设置手动紧急启动装置,启动按钮应为红色,并具有正常、开窗和故障三种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