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348-2019 建标库

5.9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5.9.1  下列情况,应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1  由双电源供电的变电所和配电所,其中一个电源经常断开作为备用;

    2  变电所内有备用变压器或有互为备用的电源;

    3  接有一级负荷由双电源供电的母线段;

    4  含有一级负荷的由双电源供电的成套装置;

    5  某些重要机械的备用设备。

5.9.2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保证在工作电源断开后,备用电源有足够高的电压时,才投入备用电源;

    2  工作电源电压,不论何种原因消失,除有闭锁信号外,自动投入装置均应动作;

    3  手动断开工作电源、电压互感器回路断线和备用电源无电压情况下,不应启动自动投入装置;

    4  应保证自动投入装置只动作一次;

    5  自动投入装置动作后,如备用电源或设备投到故障上,应使保护加速动作并跳闸;

    6  自动投入装置中,应设置工作电源的电流闭锁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