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并联电容器保护
5.7.1 对10kV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的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式,应装设相应的保护:
1 电容器内部故障及其引出线短路;
2 电容器组和断路器之间连接线短路;
3 电容器组中某一故障电容器切除后所引起的过电压;
4 电容器组的单相接地;
5 电容器组过电压;
6 电容器组所连接的母线低电压。
5.7.2 对电容器组和断路器之间连接线的短路,可装设带有短时限的电流速断和过电流保护,并动作于跳闸。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应按最小运行方式下,电容器端部引线发生两相短路时有足够的灵敏度,保护的动作时限应防止在出现电容器充电涌流时误动作。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应按躲过电容器组长期允许的最大工作电流整定。
5.7.3 用于单台电容器保护的外熔断器选型时,应采用电容器专用熔断器,熔丝额定电流应按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7倍~1.50倍选择。
5.7.4 当电容器组中故障电容器切除到一定数量后,引起剩余电容器组端电压超过105%额定电压时,保护应带时限动作于信号;过电压超过110%额定电压时,保护应将整组电容器断开。对不同接线的电容器组,可采用下列保护之一:
1 中性点不接地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组,可装设中性点电压不平衡保护;
2 中性点不接地双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组,可装设中性点间电流或电压不平衡保护;
3 多段串联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组,可装设段间电压差动或桥式差电流保护。
5.7.5 不平衡保护应带有短延时的防误动的措施。
5.7.6 电容器组的单相接地故障,可利用电容器组所连接母线上的绝缘监视装置检出;当电容器组所连接母线有引出线路时,可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并应动作于信号;必要时,保护应动作于跳闸。安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组,可不再装设单相接地保护。
5.7.7 电容器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并应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
5.7.8 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失压保护,当母线失压时,应带时限切除所有接于母线上的电容器。
5.7.9 当供配电系统有高次谐波,并可能使电容器过负荷时,电容器组宜装设过负荷保护,并应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