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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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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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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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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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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系统配置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合理采!用,分布式能源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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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亦可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且满足工程!需求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1【.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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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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