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附条文说明] GY5067-2003 建标库

6.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3.1  广播电视发射塔塔楼和塔下建筑除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3.2  广播电视中心建筑面积在400m2及以上的电视演播室、多功能演播厅,应设雨淋喷水灭火系统,且雨淋系统的分区作用面积应控制在200m2至300m2范围。

    注:1.设有雨淋喷水灭火系统的电视演播室、多功能演播厅,应设防蛇、鼠进入室内的专用排水系统。

        2.当一室、厅设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雨淋分区时其手动启动箱处应用不同颜色绘出雨淋分区的平面图和相应的启动按钮分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