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38262-2019 建标库

附录A(规范性附录)试验样品取样要求

A.1试验样品制取

    试验样品应避开空洞部分从零件上直接截取,如零件不能截取成标准规定的样条,可采用零件原料按照零件生产的相同工艺制成符合标准规定尺寸的样条。

    如零件由多种材料组成,应进行拆分,拆分成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按照单一材料及层积复合材料的要求分别制样。

    试验样品制取可参看表A.1的推荐尺寸要求。

    零件拆分成单一材料、层积复合材料后,按零件所在类别的技术要求对试验结果进行判定。

    示例:如门护板,结构为PVC革包覆基板,拆分后PVC革及基板分别按第1类“内饰板材”的要求进行试验,其试验结果按“内饰板材”的技术要求进行判定。

A.2厚度要求

    零件实际厚度小于表A.1推荐的标准厚度时,试验样品厚度为零件实际厚度;零件实际厚度大于表A.1推荐的标准厚度时,可采用截取方式制成标准厚度样条;无法采用截取方式的零件,可制作成符合截取后状态的样条,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需要在报告中说明。

    对烟密度进行测试时,零件厚度应按GB/T862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