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试验方法
5.1 状态调节
试验样品在试验前,应按GB/T 2918的规定,在标准环境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放置24h以上。
5.2 试验样品取样要求
试验样品取样要求见附录A。
5.3 水平燃烧
按GB 8410的规定进行试验。
5.4 垂直燃烧
按GB/T 32086的规定进行试验。
5.5 氧指数
5.5.1 纺织材料按GB/T 5454的规定进行试验。
5.5.2 橡胶材料按GB/T 10707的规定进行试验。
5.5.3 塑料材料(包括纤维增强塑料)、皮革材料、泡沫材料按GB/T 2406.2-2009的规定进行试验。
5.5.4 零件的氧指数试验,如采用GB/T 2406.2-2009中第10章简捷方法C,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5.6 烟密度
按GB/T 8627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用烟密度等级进行判定。
5.7 燃烧性能等级
5.7.1 燃烧性能等级按GB 8624-2012中5.1.2的规定进行试验。
5.7.2 产烟特性等级按GB/T 11785的规定进行试验。
5.7.3 烟气毒性等级按GB/T 20285的规定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