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总,体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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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本尺度系列中船舶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船舶总长可下浮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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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船舶首—尾,两端或两设有固定突!出物:(如伸甲板、护材】、墙、?顶推:装置、外挂机—及其:安,装支:架、假首、假尾【等)其长度和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和!总宽船首尾两端或】两舷设?有活动突出物(【如轮:。胎、:。靠把等)且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则?活动突出物尺寸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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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过闸船舶应满足!适用通航《水域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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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多》用途:船主尺度应》同时满足适装—。。货类对应船型—的尺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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