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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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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尺度【系列中船舶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船:舶总长可下》浮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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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船舶首尾!两端或两《设有固定《突出物?(如伸?甲,板、护材、》墙、顶推装》置、:外挂机及其安装支架!、假首、假尾等)其!长度和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和!总,宽,船首尾两端或两舷】。设有活动突出—物(:如轮:胎、靠把等)且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则,活动突出《物尺寸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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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过闸船舶应满—足适用通航水—域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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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多用途船主!尺度应同时满足【适装货类对应船型】的,尺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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