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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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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尺度】系列中船舶》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船舶总长《可下浮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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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船舶首】尾两端或《两设有固定突出物】(如伸甲《板,、护:材、墙、顶推装【置、:外挂机及其》安装:支架、假首》、假尾等)其—长度和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和总宽?。船首尾?两端:或两舷设《有活动突出物(如】。轮胎、靠把等)且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则:。活动:突出物尺寸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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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过闸船舶应满【足适用通航水域【。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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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多用途船主】。尺,度应同?时满足?适装货类对应船型的!尺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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