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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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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尺度系【列,中船:舶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船舶!总长可?。下浮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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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船舶首—尾两端或两》舷设有固定突出【物(如舷伸甲板、】护材、舷墙、顶推】。装置、舷外挂机及其!安装支架、》假首、假尾等—),其长度和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和总—宽船首尾两端或两舷!设有:活,。动突出物(如轮胎、!靠把等)且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则活动!突出物尺寸》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
5.【3 ?。过闸:船舶应满《足适用通《航水域?的限制条件
!
》
5.4 —多用途船《主尺度应同时满足】适装货类对应—船型:的,尺度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