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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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尺》度系列中《船舶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船舶【总长:可下浮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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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船舶】。首尾两?端或两舷设有—固定突出物》(如舷伸甲板、护】。材、舷墙《、顶推装置、舷【外挂机及其安装【支架、?假首、假《尾等)其长度和【。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和总宽】船首尾两端》或两:舷设有活动突—出物(如轮胎、靠把!等)且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则活动突【出物尺寸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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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过闸船舶应—满足适用通航—水域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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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多用途船主!尺度应同时满足适】装,货类对应船型的尺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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