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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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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尺度系列中船!舶总宽可下浮—不超过2%船—舶总长可下浮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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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船舶》首尾两端或两—舷设有固定》突出物(如舷伸甲】板、护?材,、舷:墙、顶推装置—、舷:外挂机及其安装支】架、假?首、假尾等》)其长度《和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和:总宽船首尾》两端或两《舷设有活动突出【物,(如轮胎《、,。靠把等)且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则!活,动突出物尺寸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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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过闸船》舶应满足适用—通航:水,域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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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多用途船主尺度应】同时满足适装—货类对应船型的尺】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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