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 3:.,。1.1 《 钢结构是否需要加!固应经结构可靠【性鉴定确认我国【已发布的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是通过实》测,、验算并辅以专【家,评,估,才作出?。可靠性鉴定的—。结论:因而较为客观、稳】健,可以作为钢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依据;但须指!出的是钢结构加固】设计所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远】比新建工程》多而复?杂况且还要考虑业】主的种种要》求;因?而本条作出了“应】根据鉴定结论并【结合产权人提出的】要求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加【固,设计:”的规定 】    》 此外众《多的:工程实践经验—表明承重结构—的加:固,。效果除了与其所采】。用的方法有关外还】与该建筑物现状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结构经局】部加固后虽然能提】高被加?固构件的安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承重【结构的整体》承载便一定是—安全的因为就—整,个结构而言其—安全性还取决—于原结构《方案:及其布置《是否合?理结构构件之间【的支撑?、连接、《拉结、锚固是否【系统而?可靠其?原有的构造措—施是否得当与—有效等等;而—这些:就是结构整》体稳:固性的内涵;其【所起到的综合作【用就是?。使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和冗余】度因此本标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承担结!构加固设《计时应对该承重结构!的整:体稳固性《进行检查与评估【以确:定是否需作相应的加!强 ? 3》。.1:.2  被加固的钢!结构、构件其加【固前的服役时间【各,不相同其加固—后的结构《使,用,功能又可能》有,所改变因此不—能直接沿用原设计的!安全:等,级作:为加固后的安全等】级而应根据委托方】对该结构下一目标】使用期的要求—。以及该房屋》加固后?的用途和《重要性重新进行定】位故有必要由委【。托方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 《 ? ,3.1.3 —。 大量的工程—实践表明《。加固设计应与—施工密切配合—这是不言而》喻的;?本标准则进一—步作出了《“不应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的?。规定因为《在当前的结构加固】设计领域中经验不足!的设计人员占—较大比重致使—加固工?程出现“顾此失彼】”的失?误案例时有》发生故有《必,。要,加以提示 】 3.1》.4 ? ,由高温、高》湿、冻融、冷脆、】腐蚀、振动、温度】应力:、,收,缩应力、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的结构损坏在加!固时应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从【。源头上消除或限【制其有害的作—用与此同时尚应【正确把?握处理的时机使之】不致:对加固后的结—构重新?造成损坏就一般概念!而,言,通常应?先,。治理:后加固但也》有一:些防治措施可能需在!加固:后采取因此》在加固设计时应合】理地安排好治理【与加固的工作—顺序以使《这些有害因素不至】于复萌?这样才能保证加【固后: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 3.1.5—  适修性很差的】结构指其加》固总费用达》到新建结构总造【价70%以》上的结?构但不包括文物【建筑和其他有历史价!值或:艺术价值的建筑【 3.】1.7  》本条是在标准—编制组调研工作【基础上根据征求意】。。见过程中《反馈:的意见进行修—订的其主要点如【下 【 , ,  1  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结构:加固后的使》用状态及《其维护制度》相联系?否则是无《法确:定的因此本》标准:给出的是在正常【使用与定期》维护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至于其他《使用条件下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由专门技】。术,规程作出规定 !     【2  当结构加固使!用的是?传统材料(如—型钢、钢板和混凝】土等)且其》。设计计算和构造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可《按业主要求的年【限但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规,定进行确《定当使用的加固【材料含有合成—。树脂:(如常用的结构【胶)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其设计使用年限宜】。按30年《确定若业主要—求,结构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其所使用的合】成,材料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5?0728的规定【执行 】    3  当为!局,部加固时尚》应考虑原建筑物(】或,原结构?。)剩余?的设计使用年限对结!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的影响【 》   ?  4  结构的】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应由设《计,单位制定由》物管:单位执行 【 ? ,   基《于以上所做的工作制!。定了:本条确定《设计使用年限的【原则 《 3.1.8!  :钢,结构的加固设计系】以委:托方提供的结构用】途、使?用条件?和使用?环境为依《据进行的倘若加【固后任?意改变其用途、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将显著影响【结构加?固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因?此改变前必须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否则:。。其后果将很》严重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