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轴?心受力构件加固计】。算
!6.:。3.1 》轴,心受拉或轴心受压构!件宜采用《对称:的,或不改变《。形心位置的》增大截?面形式其加固后【强度应?按下:式验算
《
—。。
《
《 式:中N计算构》件所承受的总轴心力!(N:);
》
】。 A—n加固后构件净截】面面积(mm2【);
《
【 ,。 : : f?钢材强度设计值(】MPa)取》截面中?最低强度级别—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 ,。 !ηn轴心受力—构件加固强度修正系!数,对双侧?加固按表6.3.】1取值;对》单侧加固按》表6.3.1系数的!0.9倍《取值
—
表6.3.1】 η?n系数取值
—
:
》
— 注?表,中应力比σ0—max/f》的限:。值尚:应符:合本:标准表6.》1,.6的规定
【
6》.3.?2 : ,当采用非《对称或改变形心位】置的增?大截面加固时—应按本标准第—6.4节《的规定进行》计算:
》。
6.3.3 【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当》无初弯曲《和损伤且采用对称或!形,心,。位置不变的增大截面!形式加固时》其整体稳定》性可按下《式验算
【
》
【式中N加固时和加】。固后:构件所受《总轴心压力(N【);
《
,
? — φ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值采用;
!
》 ?。 , : A构件加》固后的截面面—积(mm2);【
》
! ηn轴心—受力构件《加固强度《修正系数按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采用;【
】 】f*钢?材换算?强度设计值(MP】a)按本标准第6】.2.4条采—用
—
6.?3.4 当构件有!初始弯曲或》有,形心:位置:。改变引起的附加偏心!矩时应按本标准第6!.,4节对压《弯构件加固》的规:定,计,算其整?体稳定性
【
6《。.3.5 对初始!应力比不大于—0.2的负》荷下焊接加固的钢柱!其计算可不乘以强】度降低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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