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轴心受力构》件加固计算》
】6.3.1 —。 轴心受拉或轴心受!压构件?宜采用对称》的或不改变形心【位置的增大》。截面形?式其加固后强度应】按下式验算》
【
,
:
式中】N,。计算构件所承受的】总轴心?力(N);
【
! 》An加?固后构件净截面面】积,(mm2);
】
】 : f钢材【强度设计《。值(:M,Pa:)取截面中最低强度!级,别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 , 》 ,。。 ηn《轴心受力构件加固】强度修正系数对【双侧加固《按表6.3.—1取值;对单侧加】固按:表6:.3.1系数的0】.9倍取值
】。
表6.—。3,.1 ηn系【数取值
!
:
?
注表中】应力比σ0max】/f的?限值尚应符合—本标准表6.1.6!的规定?
—6.3.2 当】采用非?对称或改变形心【位置的增《大截面加固》时应按本《标准第6《.4节?的规定进行计算【
6【.3.3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当【。无初弯曲和》损伤且采用对称或】。形心位?置不变?的增大截面形式加】固时其整《体,稳定性可《按下式?。验算
!
,
:
,
式中【N加固时和加固后】构件所受总轴心压力!(N);《
】 【 φ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规定值采用;
【
! 》 A:构件加?。固后:的截:面面积(m》m2);《
:
【 η】n轴心?受力构?件加固强度修—正系:数,按,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采用;
!。
— f!*钢材?。换算强?度设:。计值(MPa)按本!标准:第,6.2.4条采用】。
—6,.3.?4 当构件有初始!弯曲或有形心位置改!变,引起的附加》偏心矩时应》按本标?准第6.4节对压弯!构件加固的》。规定计算其整—体,稳定性
《
6—。.3.5《 , 对初?始应力比《不大于0.2的【负荷下?焊接加固的》钢柱其计算可不乘以!强度:降低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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