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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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365体!育官网?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根据365体—育官:网用地发展》情况和交《通条件本着》供需统筹、》远,近期结?合,的原则建立两类停车!设施配建分区明【确区域差《异化发展策略强【化停车需求管控实】现交通均衡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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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一类区指宜城!老城区范《围(龙潭路荆—邑,路阳泉?路,氿滨大道《),和丁蜀?老城:区,范围(丁山路—紫砂路?双,龙路:东,贤中路紫砂路汤蜀】路,)一类区原》则上:适度供给、总量【控制鼓励公》共交通二类区指【中心:城区内一类区以【外的区域二类区原】则上保障《供给、适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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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建设项目停车【设施的配建设置【必须保?障交:通安全、规》模适当?、,。方便:使,用及:。合理布局各类新【建项目配建停车【位数量应符合本【规定附件中》的指标?要求
对已!有建筑的改建—和扩建其《改、扩建部分应按】照本规定设置各【类停车位《原建筑物配建不【足、新?增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且【超过原建筑规模2】。5,%的原建筑物配【建不足部分至少应】在改扩建《工程中按不足—车位的?50%补建
】 第五条 建】设项:目应按照节地、【节能、安《全、:高效的原《则配建?停车设施《停车: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分期建设的建筑】物分期停车设施配建!数量应?不低于同期应配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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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分别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特殊车辆《停车:位其中?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准小型车【位特殊车《辆停车位包括—出租车、装卸车、】大巴车、救护车、无!障碍车位等》
?。 :第,七条 《住宅类配《。建指标为居民停车】位访客?。停车位应按照居民停!车位总数的2%单】。独进行设置原—。则,。上,在地面部分设置并】。且,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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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类建筑因场地限制】无法:满足:本规:定配建标《准的情况下可设置子!母车位子母车位尺寸!均应符合标准每【对子母车位按—照1:.5个车《位折算子母车位【折算后数量不—得大于核《定总车?位数的?10%
新!建商品房住宅区内室!内停车位《不得少?于配:建停车位《总量的?70%其中》旧城改造《类项目中《。新建商品房住宅区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室内:停,车位比例可酌情降】低具体比例》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 第八条 大型混!合功能?。的综合性公共建【筑其配建车位应【按各类?建筑物用房》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确定工业【、仓:储类项?目中的管理》研发用房按办公【类建筑?配建厂房《、仓库按工业建筑】配建
【第九条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机械!式停:车位但剧院》、展览馆、》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人流、【车流集中疏散的大型!公共建筑《不得采用机械式【停车位新建住宅类】建筑物?地下车库《不得设?置机械式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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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停车位—数量应按0.8【系,数进行折减后计入总!停车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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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不得设?于地下2层及—以下并?应单独设《置,。出入口不得与机动】车出:入口混合设》置,
第十一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分预留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区:。的停车?。设,施应为?每个车位《预留充电桩的建设条!件设:置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 :新建住宅区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配置充电》设施: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应不低】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50!%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并《方便居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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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临,时,。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参《考相应?的停车配建》。标准一般应在地面设!置其:中非对外开放的【临时性建筑按照指】标配建确《有困难的《在合理解决临时停】车,需求后可《适当减少泊位—。。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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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未列入本规定分【。类或已列入但—存,在特殊情况难以达】到本规定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可通—过交通影响评价确】定配建标准大型公】共类、商业类建【筑等停?车需求较高的建设项!。目其交通影响评【价确定的配建标准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类?建设项目的配—建标准可通过—。专,家论证?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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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的建—筑面:积以计容建》筑面积为准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 1 个的】以, ,1 个计算》
第十【五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位于临!街,。建筑物与《道路红线之间公共】区域的配建》停车位由36—5体:育官网相《关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新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均应符合本规】定本规定颁布之前的!。建设项目已有规划】条件的按原》规划条件执行其【中办公类建设项目】可按本规定调整配建!指标未出具规划条件!的应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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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中心城区以外的【各,镇可结合实》际划:定一:。、二类分《。区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