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宜,兴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3,65体育官网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根:。据365体》育官网用地》发展情况和》交通条件本着供【需统筹、《远近期?结合的原则建立两类!停车设施配》建分区明确区域差】异化:发展策略强化停车需!求管控实现交通均】衡分布  【 第三条  一类】区指宜?城老城区范》围(龙潭路荆邑路阳!泉路氿滨大道)和】丁蜀老?城区范围(丁山路紫!砂路双龙路东贤中】路紫砂?路汤蜀路《)一:类区原则上适度【供,。给、总量控制鼓励】公共:。交,通二类?区指中心城》区内一类区以—外的区域二》类区原则上保障【供给、适度控制【 ?  :第四条  建设项目!停车:设,施的配建设置必须】保障交?通,安全、规模适—当、方便使用及【合理布局各》类新:。建项目配建停车位数!量应:符合本规定附件中】的指:标要:求, ,  ? 对已有建筑的改建!和扩:建其:改,、扩建?部分应按照本规【定,设置各类停》车位:。原建筑?物配建不足》、新增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且》超过原建《筑规模25%的【原建筑物配建—不足部分《至,少,应,在改扩?建工程中按》不足车位的》5,0,%补建   】第五条 《 建:设项目?应按照?节地、节能、—安全、高《效的原则《。配建停车设施停【车,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分期:建设的建筑物—分期:停车设?施配建数量应不【低于同期《应配建规模》   》第六条  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分别!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特殊车辆停】车位其中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准小型车位特—殊车辆?停,车位包括出租车、装!卸车、大巴车、【救护车、无障碍车位!等   第七】条  ?住,宅类配建《指标为居民停车【位访客停车》位应按照居民停车】位总数?。的2%单独进—行设置原则上在地】面部分设置并—且不得?出售   住宅!类建筑因场地限制无!法满足本规定配【。建标准的情况下可设!置子母车位子母【车位尺寸均应符【合标准每对子—母车位按照1.【5个:车位折算子母—车,。位折算后数》量不得大于核—定总车位数》的10%  】 新建?商品房住《宅区内室内停车位不!得少:于配建停车位总【量的70%其中旧城!改造:类项:目中新建商品房【。住宅区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室内停车!位比例可酌》。情,降低具?体比例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 :  第八条  大型!混合功?能,。的综合性公》共建:筑其配建车位—应按各类建筑物用房!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确定?工业、仓储类项【目,中,的管理研发用房按办!公类建筑配》建厂房、仓库按【工业:建筑配建 —。   ?第九条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机械式!停车位但《剧院、展览馆—、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人流、车流!集中疏散的》大型公共建筑不得采!用机械式停车—。。。位新建住宅类—建筑物地下》车库不得设置机【械式:停车位 —  机械《式停:车位数量《应按:0.8?系数进行《折减后计入总停车】位数 》  第十条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不得!设于地?下2:层及以下并应单独设!置出:入口不得与机动车出!。入口混合设置— :   第十》一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分预留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区的停车设施【应,为每个车位预—留充电桩《的建设条件设置【。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   新》建住:宅区: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配置充!电设:施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应不低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50%集中充!电区域?应,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并方】。便居民使用 】 , 第十二《条  临时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参考相应的停车】配建标准《一般:应在地?面设置其中非对【外开放的临时性建筑!按照指标配建确【有困难的在》合理解决《临时停车《需求后可适当减少泊!位配建 《   第十—三条  未列—入本规定《分类:或已列?入但存在《特,。。殊情况难以达—到本规定《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可通过】交通:影响评价确定—配建标准大型公【共类、商《业类建筑等停车【。需求较高的建设【项目其交通》影响评价确定—的配建标准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类建设项目的配建】标准可通过专家论】。证方式确定》   》第十四条 》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的建筑面【积以计?容建筑面积为准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 1— 个的以 1— ,个计算   第!十五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位于?临街:建筑物与道路红线之!。间公共区域的配建停!车位由365—体育官网相》关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新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均应符—合本:规定本?规定颁?布之前的建设项目】。已有规划条》件的按原规划条件】执行其中办公类建设!项目可按《本规定?调整配建指》。标未出具规》划条件的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中心—城区以外的各镇【可结合实际划定【一、:。二,。类分区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