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验规则—
!
6.1 产【品出:。厂检验
》
,
《
,。 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
《 a】)基本功能试验;】
?
【 b)—绝,缘电阻试验;
】。
【 c)电】。气强度试验》。
—
6.2 型】式检验
】
,
? ?6,.,2.1 型式检】验项目?为5:.1.5、5.2~!5,。.20规定的—试验项?目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 《6.: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
! , ?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正常生产满4【年;
》。
,
— ? c:。)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
》
】 ?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
— ,。 e)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
《 ,6.2.3 — 按GB 》。12978中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