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要求:
《
,
4.【1 : 总则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应首先符合4.】2~4.3》的要求然后按—第5章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第4章】的相关要《求
:。。
—
4.2 基本】功能
—
《 ? 4.2.1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 : 4.【。2.1.1 —。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以《。下简称监控器)【应能为其连接的部】件供电?直,流工作电《。压应符合GB/T】 156《规定可优先采用直流!24V
! 4!.2.?1,.2 《监,。控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采?用中文?
《
》 4.2.!1.3 监控器】电源应设《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主电源应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并设置过流!保护:措施:电,源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85%~1》。10:%范围内频率偏差】不超过标准》频率50H》z的±1%时监控器!应能正常工作
【。
— : ? 4?.2.?。1.4 监控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功?能并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影?响监控?器的正常工作监控器!的备用电源在放【电至终止《电压条?件下充电24—h所获得的容—量应能提供监控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至少工作8】h
! ? :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监控器在电源】正,常,。供电条件下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所处的工作状【态
《
《 , 4【.,2,.1.5 监控】器应能接收并显示其!监控的所有消—。防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
【
— 4.!2.1.6》 监?控,器,在下述状况下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并记录故障的】部位、类型和时【间
! ! a)被监控—的消:防设:备供电中断;
】
】 》 b)》监控:器,与连接的外部部【件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和影响系统功!能的接地;
—。
?
》 ? 《 :c)监控《器与其分《体电源间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 【。 d?),被监控电源》电压值?大于额定电压的11!0,%,或,小于额定电压的【85%(《仅适:用于具有此功能【的监控?器):;
《
【 【 e)被监》控电:源发生缺《相、错相、过载【。等供电异常现象【(仅适用《于具有?此功能的监》控器);
》
》 】 f)—给监控器《自身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 【 g)监》控器自身主电源欠】压
—
, , 【4.2.1.7 !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
— ?4,.2.1.8 由!软件:控制实现各》项功能的监控器【。当程:序,不能正?常运行时监控—器应有单独》的故障指示灯指示主!程序故障
】
《 》 4:.2.1.9— 任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
【 , : 4.2】.1:.10 故障排除!后故障信号可自【动或手动复》位复位后《监控器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尚存在的故》障
》
,
!4,.,2,.1.11 【监控器应至少能记录!999条《相关故障信息—并,且在监?控器断?电后保持14d记】录的相关故障信息】可通过监控器或【其他辅?助设备查询
—
:
,
— ? 4.2.1.1】2 监控器如具有!显示被监控电源【的电压值《或,电流值的功》能其显示误》差不应大于5%
!。
?。
? 4.】2.1?.13? 监控器》采用字母(》符):-数字显示时还【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 a)应】。能显示当前中断供电!的消防设备总数;】。
】 】 b)按接—收到故障的时间先】后顺:序连续?显示各故障部位当显!示区域不《足以显示全部—。故障:部位时?应采用循环》方式显示且应—设手动查询按钮【每手:。动查询一次只能查询!一个故障《部位及?相关信息;
【
,。
《 】。 ?c)当采用公用显】示,器时应优先》。显示电源中断—供电故障信息其【他故障信息的显示】不应:影响电源中》断供电故《障信息的《显示电源中断—。供电故障《信,息不应与其他信息】交替:显示;
《
?
】 d)】被中断?供电:故障信息覆盖的其】。他信息等《应手动可《查
?
— 4【.2:。.,1.14 监控器!。与消:防,联动控制器或其他消!防设备集成在—同一箱体内时—可以共用消防—联动控制《器,或其他消防设备的】相关指示部》件;在?公共显示《器上显示信息时不应!影响消防联动—控制器?或其他消防设备原】有的信息显示
!
《 : 》4.2.《1.15 监控】器应具有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监》控器的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时不应影响非】自检部位的正常【工作:
】 4【.,2.1.《1,6 建《筑内:非消防电源监控【信息接入监控器时其!显示不应影》响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监控的显示并且具有!与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监控的显示有明!显区别?的指示或标》识
?
?
4.2.!2 电《压信号?传,感器
】 ? 4—.,2.2.1 电】压信号?传感器应能》按制造商的规定【要求将采集的—信号传输至》。监控器
【。
,
: 《 4《.2:.,2.2 电压【信号传感器工作范围!应满:足制造商的规定其】输出信号应不大于1!2V
】 《 4.2【.2.3 对于】能够连续采》集电压?值的:电压信号《传感器?。其电压采集》误差不应大于5%】
【。 4.2.3】 电流信号—。传感器
】
— ?4,.2.3.1 】电流信号传感器应】能,按制造?商的规定要求将采集!的信号传输至监控】器
【 : 》 4:.2.3.2— 电流《信号传感器工作【范围应?满足制?造商的规定其—输出信号应不大【于1:2V:
?
— ?。 4.2.—3.3 《 对于能够连—续采集电《流值的?电流信号传》感器其采集电流【。误差不应大》于5%
》
】4.2.4 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
》
》 》 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应同时符合4【.2.2和4.【2.3的规定
】
?。
4.3 【 主要部《。(器:)件性能
》
《。
《 4.》3.1 基本要】求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内各设备【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23757的要求!其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定型产【品,同时:应符合4.3—.2~4.3.9】相应条款的规定【
《
》 4:.3.2 指【示,灯和显示装置—
— 4!.3.2.》1 指《示灯应以《。颜色标识故》障状态?用黄色指《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正常用绿!色指示
—
? 4!.,3.2.《2 指示灯上或靠!近的位置上应—清楚地使用中文【标注功能《
,
?
【 4.3.2.!。3 在100l】x~500l—x环:。境光线条件下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状态】指示灯和电源指【示灯应在3》m处清晰可见;其】他指示灯《(,器)应?在0.8m处清【。晰可见?
》
!4.3.2.4 !采,用闪亮方式》的指示?灯每次点亮时间应】不小于0.》25s故障指示灯闪!动频率应不小—于1Hz
—。
【 《 4.?3.:2.5 》用一个?指示灯(器》)显示具《体部:位的:不同状态《时应:能,明确分辨
!
【 , 4.3.2.【6 ?在100l》x~500lx环】境光线条件下字【。母(符)-》数字显?示器显示的字符【应在正前方22【.5°视角》内0.8m》处可读
【
—。4.3?.3 音响器件】
】 4.3!.,3.1 《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音响器件在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65【。dB小于1》15dB
》
— 4】.3.3.2—。 在85%额【定工:作电压供电条—件下应能发出音响】
! 4.3《.4 接线端子】
】 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编:号,或符号相《应用途?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
— 4.—3.5 》开关和按键
【
》 【开,关和按键上或靠近的!位置:上应清楚地标注其功!能
! 4.3.6【 熔断器
!。。
】 电源《线路的?。熔断器或其》他过:电流:保护器件的》额定电流值不应【大于产品最大工【作,电,流的2倍当最大工】作电流大《。于6A?时熔断?器电流值可取—其1.5倍》并应在靠近熔断器】。或其他?过电流保护器件处清!楚地标注《。其,参数值
【
—。4.3.《。7 充电器及备】用电源
! — 4.3.7【.1 电源正【极连接导线为红色】负极为?黑色或蓝色
【
— 《 , 4.3.7.【2 充电电流应不!大于电?池生产企业》规定的?额定值
《
,
— 4.3.—。8 ?接,。地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应有!接地保?护端子并清》晰标注
—
《 : 4.3.9 【 外观?
:
,
— ? 4.3》.9.1 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 ? 4.3.9】.2 表》面应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应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
4.4 绝缘电!阻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M?Ω,;采用220V交】流电源供电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MΩ
【
4》.5 电》气强:度
:。
《
【采用220V交流】电源供电《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电《源插头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发生击穿现象;试验!后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4】.6 电磁兼容】性能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系:统内的各设备应能适!应表1所规》定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要求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4.7】 电源瞬变—耐受性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主电源按“通电【(9s)《~断电(1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
》
4.8! , 气候环境耐受【性,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系统内的各设备应】能,耐受表?2所规定的气—候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处于通电状—态的各?设备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
4.9《 机械《环,境耐受?性
《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系统内》。的各设备应能—耐受表3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处于】通电状态的各设备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