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4 》 ,要求 《 ? : , 4.1 — 总则 《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应】首先符?合4.2~》4.3?的要求?然后按第5章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第4章的相】关,。要,。求 】 4.2  基本功!能, ? , 《   ? 4.2.1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    《 4.2.1.1】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以下简称监【控器)应能为其连接!的部件供电直流【工作电压应符合G】B/T 156【。规定:可优:先采用?直流24V》    !     4.2】.1.?2 : 监:控器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用文字显示》。信息时应采用中文 !  —       4】.2.1《.3  监》控器:电源应?设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主电源?应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并设置过》。流,保护:措施:电源:输入端应设接线端】子当交流电网供【电电压变动幅度在】额定电压220V的!85%~1》10%范围》内频率偏《差不超过标》。准频率50H—z的±1%》时监:控器应能正常工【作 《       !  4.2》.1.4  监控】器的电?源部分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功能并应有【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指示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影响监控器!的正常工作监控器】的备:用电源在放电至终止!电,压条:。件下充电24h所获!得的:容量应能提供监【控器在正常监视状】态下:至少工作8》h ?     】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监控器在电】源正常?供电条件下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所处的?工作状态 》 ?       】  4.2.1.】5  监控》器应能接《收并显?。示其监控的》。所有消?防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实时工作—状态信?息 : 》。        4!.2.1.6—  监控器在—下述状况下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显示并!记,录故障的部位、类】型和时间 !       【      a)被!监控的消防设备供电!中,断; 】       【     b)【监控器与连接—的,外部部?件,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和影】响系统功能》的接地; 】      【     》  c?)监控器与其—分体电源间连—接线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   【 ,    《     d)【被监控电源电压【。。值大于额定电压的1!10%?或小于额定》电压的8《5%:(仅适用于具—有,此,。功能的监《控器); 】     — , ,      e)被!监控电源《发生缺相、错相、】。过载等供电异常现象!(仅适用于》具,有此功能的》监控器);》 , ?        !    《 ,。f)给监《。控器自身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  ?  : ,      —  g)《监控器?自身:主电源欠压 】       !  4.2.—1.:7  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   ?      4.】2.1.《8,  由?软,件控制实现各项功能!。的监控器当》程序不?能正常运行时监控】。。器应有单独的故【。障指示灯指》示主程序《故障 【       【  4.2.1.9!  任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 《       】  4?.,。2.:。1.10  故障排!除后故障《信号:可自动或手动复位复!。位后监控器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尚存在的故障 】      !   4.2.1】.11  监—控器应至少》能记录999条【。相,关故障信息并且在监!控,器断电后保持—。1,4d记录的》相,关故障信息可通【。。过监控器或其他【辅助设备查询—  【。       【。4.2.1.1【2  监控器如【具,有,显,示被监控电源的【电压值或电流—值的功?能其显示《误差不应大》于5% 《 ?   《      —4.2.1.—13  《监控器?采用字母(符—)-数字《显示时还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  :a)应能显》示当前中断供电的】。消防设备总数; !   —。        】  :b)按接收到故障】的时间先后顺序连续!显示各故障部位【当显示区域不—足以显示全部故障部!。位,时应采用《循环方?式显示且应设—手动查询按》钮,每手动查询一次只】能查:询一个故《障部位?及相:关信:。息; 》     【      —  c)当》采用公用显示器时】应优先显示电源【中断供电故障信息】其他故障信息—的显示不应影响电源!中断供电故障—信息的?显示电源中断供【电故障信《息不应与其他—。信息交替显示—; 【        】    d)被中】断供电故《障信息覆盖的—其他信?息等应手动》。可查 》 ?   ?    《 4:.2.1《.14  监—控器与消防联—动控制器《。或其:他消防设《备,集成在?同一箱体内时可以】共用消防联动控制器!。或其他?消防:设备的相关指示【部件;在公共显示器!上显示信息时不应】影,响消防联《动控制器或其他【消防设备原有—的信息显示 【 《   ?     4.【2.1.《15:  :监控器应具》。有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监—控器的?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时?不应影响非自检部位!的正常工作 】  《  :。     4.【2,.1.16 — ,建筑内非消防电源】监控信息接入—监控器时其》显示不应影响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监控的—显示并且具》有与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监控的显示有—明显区?别的指?示或标识 》 》    4.2.2!  电压信号传【感器 — :     》   4.2.【。。2,.1 ? 电压信号》传感器应《能按制?造商:的规:定要求将采》集的信号《传输至?监控器? 》       【  4.2.2.】2  电压信号【传感器工作范围应满!足制造?商的规定其输出【信号应不大于12】V 《   》      4.】。2.2.3 — 对于?能够连续采集电压值!的电:压信:。号传感器其电压采集!误,差不应大《于5% 【     —4.2.《3  ?电流信号传感—器  】   ?   ? 4.2.3.【1  电流信—号,传感器应能按制造商!。。的规定要求将采【集,。的信号传输至监【控器 】        】4.2.3.2 】 电流信号传—感器工作范》围应满?足制造?商的规定其输出信】号,应不大?于12V !         !4.2.《3.3  》对于:能够连续采集电流】值的电流信号传【感,器其采集《电流误?差不应?大于5% 》 《     》4.2.4  【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 —。    》  : , , 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应同时—符,。合,。4.2.2和4【.2.3的规—定 !4.3?  主要部(器)】件性:能 —    — ,4.:3.1  基—本要求 —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内各设备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23757—的要:求其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定型产品同】时应符合4.3【。.2~4《.3.9相应条款的!规定: — ,   ?4.:3.2  指—示灯和显示装置 】 《 ,        4!.3.2.1—  指示灯应以颜色!标识故?障状态用《。黄色指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正常用绿色指【示   !  :  :  4?.3.2《.2  指示灯上】或靠近的《位置上应清楚地【使用中文标注—功能 》 , ,  :       【4.3.2.3  !在100l》x~50《0lx?环境光线《条件下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状态指!示灯:和电源指示灯应在3!m处清晰可见;其他!指示灯(器)—应在0.8m处清】晰可见 !        】4.3.2.—4  ?采,。用闪亮方式的指【。。示灯每次《点亮时间应不小【于0.25s故障】指示灯闪《动频:率,应不小于1Hz 】 》        】4.3.2》.5  用一个【指示灯(器)—显示具体部》位的不同状》。态,。时应能?明确分?辨   !。  :   ? 4.3.2.6】。  在1《00lx~500l!x环境光线条件下字!母,(符)-数字显示器!显,示的字符应》在正前方22.【5°视角内0.8】。m处可读 【   》  4.3.3  !音响器件《 ? ,     — ,   4《.3.3.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音?响器件在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65dB!小于:115?。dB 《    【 ,    4.3.】3.2?  在85%额定工!作电压?供,电条件下应能发出音!响 —    《 4.?3.4  接—线,端子 】。        】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编号或】符号相应用途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 ?     4!.3.5  开【关和按键《 ,  —       开】关和按键上或靠近】的位置?上应清楚《地标注其功》能 【 ,   ?4.:3.:。6  熔断器 【 :     【    电源线路的!熔断器?或其他过电流—。保护器件的额定电】流值不?应,大于产品最大—工作:电流的2《倍当:最大工作电流—大于6A时熔—断器电流值》可取其1《.5倍并《应,在靠近熔断器或其他!。过电:流保护器件处清【楚地标注其》参数值 ! ,   4.》。3.7  充电器】及备用电源》 ,   【      4.】。3.7.1》  :电源正极连接导【线为红色负极为黑色!或蓝色?  【      — 4.3.7.【2  充电》电流:应不大于电池—生产企业规定的额定!值 :    】 ,4.3.8》  接地 】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应有接地《保护端子《并清晰标《注 【    《4.3.9》  外观 》 》      — ,。 4.?3.9.1  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齐?全 :  —    《   4.3.9.!。2  表面应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应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 4.4—  :绝缘电阻《 :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MΩ;采用220】V交流电源供电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MΩ】 》 ?4.5  电—气强度? 《  》   采用22【0V交流电源供电】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电源插头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250V交流电压、!历时:1min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发生击穿现象!;试验后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4.6【  电磁兼容性能】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系统内的各设—备应能适应表1【所规定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要求》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 : 4:.7:  电源瞬变—耐受:性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主电》源按“通电(—9s)~断电(1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 :。 《 》 4》.8  气候环【境耐受性 】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系统内—的,各设备应能耐受【表2所规《定的气候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处于?通电状态的各设备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4.9  》机械环境耐受—性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系,统内的各设备应【能耐受表3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处于通电状【态的各设备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