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 , 第二十—条 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中一般项目的—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告知承诺—的,内,容,要,求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时间、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以及《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等 》 ? 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   (一)消防】验收备案表信息完】整;  》   (二》)具:。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具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建—设单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备案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验收备案—表信息完整、—告知承诺书符合要】求应当依据承—诺书出具《备,案凭证 【 第二十二】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备案的—重点项目适当提高】抽取比例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 《 第二十三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对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检查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要求 —     备案【抽查的?现场:检,查应当依据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有关规!定,进行 ! 第:二十:四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对整改完成》并申请复查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