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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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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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细则是和暂】行规定配套的具【。体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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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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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意见一并!出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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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并入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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