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环】境噪:声监测要求
【
】6.:1, 测量仪器—
】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及2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 3785和G!B/T 1718】1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T【 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
》
6.2 】 测点选择》
—
《 ,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
《 a) 【般,户外
《
: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m?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m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高—度处
》
》 b) 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
》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m处》距,地面高度《1.2m以上
!
— c) 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
》。。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m距窗约》1.5m处》距地:面1.2~1.【5m高
》
:
?
,6.3 气象【条件
《
!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时进行
!
6.—4 监《测类型与方法—
—
》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环》境,噪声监测分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两种类—型分别采用》附录B和附录C【规定的监《测方法
!
6.5》 测?量记录
《。
! 测?量记录应包括以【下事项
【
》 a:) 日?期、时间《、地点及测定—人员;?
》
b)【 使用仪器型号、】编号及其《校准记录《;
】 c) 测定】时间内的气象条【。件(风向、》风速、雨雪等天【气,状况)?;
【 d) 测】量项:目,及测定结《果;
—
? e) —。测量依据的标准;】
! f) 测点—。示意图;
!
g) 声!源及运行工况说明(!如交通噪《声测量的交通流【。量等);《
《
《 h) 其他应】记录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