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附属设施【
1!6.0.1 【新建输电线路在交】通困难地区设巡【线站时其维护半径可!取,40km~》50km如沿线交通!方便或该地区已有】生产运行机构也可】。不设:巡检站巡《检,站应: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维—护检修工《。器,具以及交通工具【
》
16.0.2 !杆塔上的固定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所有杆塔均】应标明线路的名【称,、代号和杆塔号;】
【 2 —所有耐张型杆塔、分!支,杆塔和换位》杆,。塔,前,后各一基杆塔—上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
【
!3 ?在多回路杆塔上或】在同一走廊内平行线!路的杆塔《上均应标《。明每一线路的—名称和代号;
】。
:
4【。。 高杆塔应按航】空部门的规定—。装设航空障碍标【志,;
》
? : 5 《杆塔上固定标—志的尺寸、》颜,色,和内容?。还应符合运行部门的!要求;
》
6! :跨,越,铁路时?杆塔处应《设置标志牌
】
16.—0.3 《 新建输电线路【宜根据现有》。运行条件配备适【当的通?信,。设施
》
:
16.《。0.4? 一般《线,路杆塔登《高设施可选用—脚钉或直爬梯并可】设置:简易的?检修:人员休?息平台大跨越—杆塔应设置旋—转爬梯必要时可增】设攀爬机《或电梯?等设施
《
16.0!.5 杆塔可安】装高空作业》人员:的防:坠,落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