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工艺炉壳体结构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67-2010 建标库

6.3  煤气上升管、下降管、五通球或三通管壳体结构

6.3.1  壳体的结构设计,除应根据压力、温度等工艺条件和各种荷载作用进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的有关规定。煤气上升管、下降管、五通球或三通管壳体(图6.3.1-1、图6.3.1-2)应根据工艺的需要确定。

6.3.2  五通球壳体内径应满足冶炼工艺要求,壳体厚度可取球内直径的(7~8)倍。

6.3.3  煤气上升管、下降管和三通管壳体厚度主要根据工程实践经验确定。对于上升管、三通管的壳体厚度亦可分别取用管内直径的(7~8)倍和(5~6)倍。

6.3.4  煤气上升管、下降管和三通管在工作状态下,受到内压、自重、其他持续荷载和偶然荷载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的相关公式进行强度验算。

6.3.5  煤气下降管的挠度容许值宜为l/800。l为下降管的跨度。

6.3.6  五通球壳体结构计算时,宜采用大型有限元程序,建立上升管、下降管、五通球和除尘器壳体及支架的空间实体模型,并根据生产过程中可能同时作用的荷载,对壳体进行弹性计算分析,其连续部位的应力强度不应大于许用应力[σ];与上升管、下降管连接处的应力强度不应大于3[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