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F ?结构疲劳可靠—性验算方《法
】。
,
F.《1 一般规定
!
《
F.1.1 】。 本附录适用于工】程结构的疲劳可靠】。性验算房屋》建筑结构、铁路和】公路桥涵结构、市政!工程结构中承—。受高:周疲劳作《用的结?构可按?本附录规定》对结构的疲劳可【靠,性进行?验算
—
F?.1.2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结构或构!造的疲?劳可靠性进行—验算:
《
1 】 结:构整体或局部构【造,承受反复《荷载作?用;
! ?2 结构或局【部构:造存在应力集中【现象且为交变作用;!
,
》 3》 反复荷载作【用的持续《时,间,与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相:比占主要部分
!。
F.1.3 ! 根据需要可分【别对结构疲劳可【靠性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
:
F.1.4— 对结构》的某个或多个细【部构造可分别—进,行疲劳可靠》性验算
》
F.1.5! 结构的》。疲劳可靠性验—算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
: , 1 根据】对结:构的受力《分析:确定关键部》位或由委《托方明确《验算部位;》
:
【 2: 根据对结构【使用期间承》受荷:载历程的调研和【预测制定相应的疲】劳标准荷载》频谱;
》
:
》 3 对结构【或局部构造上的疲】劳作用和对》应的疲劳抗力进行分!析评定;
》
:
:
4 提!出疲劳可靠性—的验算结论
—。
F.【1.6 《 本附录涉及—的力学模型和内【力计:算应符合《第7章的《有关规定
—
:。
:F.1.《7 结《构的疲?劳承载能力验算应】以验算?部位:的计:算名义应力不超【过结构相应部—位的疲劳《强度设计值为准则
!
F.【1.8? 疲劳强度设计值!应根据结构或局【部构造的疲》劳试验结果,—取某一?概,率分布的《上分位值以名义应】力形式(非应—力集中部位应—力)确定《
?
F.1.9 ! 疲劳验算》采用的目《标可靠指《标,可根据校准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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