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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 , 8.2.1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考虑下列《状态: ,    】 1  《结,构或结构构》件(包括基》础等)的破坏或【过度变形此时结【构的材料强度起控制!作,用; 《 ,。 ?    《2,  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静力平衡此时】。结构材料《或地基的《强度不起《。控制作用; —    】 3 ? 地基?的破坏或过度变【形此时岩土的强度】起控制作用;— , 《。     》4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此时结【构的材料疲》劳强度起控制—作用 【 ,8.2.《2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结构或!结构构件(包括【基础等)的》破坏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 《γ0Sd≤R—d   《       (8!.2.2-1) ! ?     》式中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其值按《附录A的有关规【定,采用;? ?。       !   Sd作用组合!的效:应(如轴力、—弯矩或?。表示几个轴力、弯矩!的向量)设计值; ! 《       【   ?Rd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     2 【 整个结构》或其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静力平衡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式要求 《 γ0S】d,dst≤Sd,!stb 《    《 ,    (8.【。2.2-2) !     式】中 Sd,》dst不平衡作【用效:。应的设计值》; 《    —。 ,     S—d,stb平—衡作用效应的设计值! :。    【 ,3  地基的破坏】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采用!分项系数法进行但】其分项系数的取【值与式(8.2.2!-1)中所包含的分!项,。系数的取值》。可有区别 》  —   注地基—的破坏或过度变【形的承?载,。力设计?也可:采用容许应》力法:等,进行  !   4  结构或!结构构件的疲劳破】。坏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按附录F规】定的方法进行 【 : ?8.2.3》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中的作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作用组合《应,。为可能同时》出现的作用的组合;!。 :     】2  每个作用组合!中应包括一个—主导可变作用或一】个偶然作用或—一个地震作用—; ? ,     3 ! 当结构中永久作用!位置的变异对静力】平衡或类似的极限】状态设计《结果很敏感》时,该永久作用的有利】部分和不利部分【应分:。别作:。为单个?作用; 《。     !4, , 当一种作用产生】的几种效应非全相关!时对产生有利效应的!作用其分《项系数的取值应予】。降低:; 【    5  对不!。同的设计《状况应采用不同【的作用组合 】。 8《。.2.4  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基本!组合: ? ?  :  1  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 》     (—8.2.4-1) ! 《     》式中 S《(,·)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 《。   【  :     Gi【k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 , :     》   ? P预应力作—用的有关代表值; ! 《     》  :   Q1k—第1个可变作—用(主导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 ?。  :   ?    《 Qjk第》j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 , :。       【  第?i,。个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附录A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γ】P预应力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附录A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第1个可《变作:用(主导《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附录A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 第j?个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附录—A,。的有关规定》采,用; —   《 ,      γL】1、γ?。Lj第1《个和第j个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应按有【关规定采用对设计】使用年限与设计基准!。期相同?的,结构应取=1.【0,;, : 《         !ψcj第j个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  】       注】在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S:(·)中《符号“∑”和—“+”均表示组合即!同时考虑所有作用】对结构的共同—影响而不表示代数】相加 ? 《     2—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  《    (8.2】.4-?。2) ? ?     式中第!i个永久《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     】。 ,    SP预应力!作用有关代表值的效!应,; —       【   -《第1个?可变:。作,用(主导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 《    《     第—j,个,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 ,     注1 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也可根据需要!分别给出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      —2 可根据需要【从作用的分项系数】中将:反映作用《效应模型不定性【的系数γS》d,。分离出?来, , ? 8.2.5【  对偶然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偶然组合 !     —1  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 ,     》(8.2.5-1】)   !  式中 Ad【。偶然作用的设计【值; 》      】。。    《ψf1第1个可变作!用的频遇《。值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 】 《 ,        】ψq1、ψqj【第1个和《第j个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 ?     2 !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    (8.2】。.5:-2) 【 :。   ? 式:中偶然作用设计【值的效?应 8】.2.?6  对地震设【计,状况应采用作用的】。地震组合 !   ?。 , 1  地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宜根!据重:现期为475年【的地:震作用(基本烈度)!确定其效应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地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宜按下式确!。定 ?     】。 (8.《2.6?-1) 《     !。    《式,中 γI地震作用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    》。         !AEk根据重现期】为475《年的地震作》用(基?本烈:度)确定的地震作】用的:标准值 】      —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地震组》合,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     (—8.2.6-2【) 【        】式中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 :    —     注当【按线弹性分析—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应将计算】结果除?以结构性能系—数,以考虑结构延性的】。影响结构《性能系数《应按有关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 :     2【  地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也可根?据重:现期大?。于或小于475年】的地震?作,。用确定其效应设计】值应:符合有关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 8.2.7  当!永久作?用效应或预应力作用!效应对结构》构件承载力起有利作!。。用时式(8.—2.4?)中永久作用分项】系数γG和》预,应力作用分项系数γ!P的取值不》。应,大于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