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结构上的作用
!
:
5.2.!1 结构上的各】种作用当可认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相!互,。独立时?则每一种作用可分别!作为单个《作用:;当某些作》用密:切相关且有可能【同时以?最大:值出现时也可将这些!作用一起作为—。单个作用
【
5.2.2 ! 同时施加在结构上!的各单个作用对【结构的?共同影响应》。通过作用组合(【荷载:组合:。),来考虑;对不可能同!时出:现,。的各种作《用不应考虑其组合】
》
5.2.3 结!构,上的作用《可按下列性质分类
!
【 1 》按随时?间,的变化分类
】
? 【 1)永久作—用;
【
】 2)可变作—用;
?。
?
: 》 : 3)偶然作用
!
?
2 】按,随空间的变化分类
!
:
? :。 —1)固定作用;
】
《
? —2)自由作用
!
? 3 按结!构的:反,应特点分类
!
《 , 《 1)静态》作用;
—
? : : 2)动态】。作用
—
: : 4?。 按有无限值分】类
—
】 1)有界作用【;
?
! 2)无界作】用
【 5 — 其他分类
】
:
5.?2,.4 结构上【。的,作,。用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宜采用【随机过程的概率【模型来描述但对不同!的问:题可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简化
?
!。对永久作用在—结,。构可靠性设计—。中可采用随机—变,量的概率《模型
】。 对》可变作?用在作用组合中【可采用简化的随【机过程?。。概率模型在》确定可变作用的代】表值时可采用将设计!基准期内最》大,值作为随机变量【的概率模型》
:
5.2.】5 ?当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作为随机变!量时其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类型应以观—测数:据,为基:础运用参数》估计和概率分—布的假?。设检验方法确—定检:验的显著性》水平:可取0?.,05
》
,
5.2.—6 当有充分观测!数据时作《用的标准值》。应按在设《计基准期《内最不?利作用概《率分布?的某:个统计?特征值确定;当【有条:件时可对各》。。种作用统一》规,定该统计特》征值:的概率定义;当【观测数据不》充分时作用的标准值!也可根据《工程经验通过分析判!断确定;对有明确】界限值的有界作用作!用,的标准?值应取其界限值
】
【 注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可按本标》准附录?C规定的《原则确定
】
5.2.7【 , 工程结构按不同】极限状态设计时【在相应的作用组合】中,对可能同《。时出:现的各?种作用应采用—不同的作《用,代表值对可变作用】。。其代表值包括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可通《过,对,可变作用《的标准值《分别乘以《不大于1的》组合值系数 ψ【c :、频遇值系数— ,ψf和准永久值系】数 ψq等折减系数!来表示
—
》 注可变作用的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可按本标准附—录C规定《的原:则确定
【
,。
5.2.8 【 对偶然作用应采】用偶然?作用的设计值—偶然作用的设计值】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偶然作用可能【出现的最大值—确定也可根》据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确定
—
5.2【.9 对地震作用!应采用地震作—用的标准值地—震作用的标 — 准值应《根据地震作用的重】现期确定地震作用的!重现期宜采用475!。年也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采用其他!地,震作用的重现期
!
5.2【.10 《 ,当,结构上的《作用比较复杂且不能!直接描?述时可根据作用【形成的机理》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来表—征作用的《大,小、位?置、方?向和持续期等性质
!
:
》 结构上》的作用F的大小【一般可采用下列数学!模型
】F=ψ(F0ω)】 】 :(,5.2.10—)
》。
—式中 ψ(· 【)所采用的函数;
!
! : F《0,基,本作用通常具有【随时间?和空:。间的变异性》(随机的《。或,非随机的《)但一般与结构的】性质无关;
—
! ? ω用以将F【0转化为F》的随机?。或非随机《变量它?与结:构的性质有》关
—
5:。。.,2.11《 当结构的—动态性能比较—明显时结构》应采用动力模型描述!此时结构的动力分析!应,考虑结构的刚度、】阻尼以及《结构:上各部?分质量的惯性当【结构容许《简化分?析时可计算“准静】态作用”响应—并乘以动力系数【作为:动态作用的响应
!
5》.2.12 【对自由作用应考虑各!种,可能的荷载布—置并与固定作用等】一起作为验证结构】某,特定极限状态的荷载!工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