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极限状态设计
】
4.!3,.1 对本章第4!.2.1条规定【的四:。种工程结构设计状况!应分别进行下列极限!状态设计
【
1】 对四种设计状况!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 2 《 ,。对持久设计状况【尚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3— 对?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4 】对偶然设计》状况可?。不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4.3.2】 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状况采用下列作用组!合
?
《 ? 1 基本组合用!。于持久设计状—况或短?暂设计状况》;
—。
2 】偶然组合用于—偶然设计状》况;
! 3 》。 地震组合用—于地震设《。计状:。况
?
4》.3.3《 , 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可!采用下列作用组合
!
:
》 1 标准【组合宜用于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2? 频?遇,组,合宜用?于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3 准永久组!合宜用?。于长期?效应:是决定性《因素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4!.3.4 对每一!种作用组合工程结构!的设计均应采用其】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进行
《
4—.3.?5 ?。结构的?极,限,。状态可?采用下列极限状态方!程描述
—
:
g(?X1X2…Xn)=!0 】 : ,(,。4.3.5)
【
— 式中 —g(·)结构的功】能函数;
】
? : : Xi=(】1,2,3》…n)基本变—量指结构上的—各种作用和》环境影响、》材料和岩土的—性能及几何》。参数等;在》进,行,可靠度?分析:时基本变量应作为随!机变量
!。4.3.6 — 结构按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g(【X1X2…Xn)】≥0 】 (4.3】。.6-1)
】
当采!用结构的作》用效应和《结构的抗力作为【。综合基本变量时结】构按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R-—S≥0 — ? (4.3】.6-2)
—。。
— 式《中R结构的抗力【;
—
【 , S结?。构的作用效应—。
4.】3.7 结构【构件的设计应以规】定的可靠度满—足本章第《4.3.6条的要】求
》
4.3》。.8 ?。 结构构《件宜根据规定的可】靠指标采《用由作?用的代表值、材【料性能的标》准值、?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和各相应的分项系!。数构成的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有条件时也—。可根:据附录E的规定【直接采?用基于?。可靠:指标的?方法进行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