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极限状《态设:计
】
4.3《.1: 对本《章第4.2.—1条规定的四种【工程结构设》计状况应分别进行】下列极限状》态设计
《
?
》 1: 对四种设—计状:况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 , 2 对持久设计!状况尚应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3 对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4 对偶!然设计状况可不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4.3.2— 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不同的设计状!况采用下《列,。作用组合
【
? ? 1 ? 基本组合用于【持久设计状况或【短暂:设计状况;》
》
2 【 偶然组合用于【偶然设计状况—;
:
— ?。3 ?地震组合用于地【震,设,计状况
》
,
:。
4.?3,.3 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可采用下列作用组!合
】 1 —标准组合宜用—于,。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2 ! 频遇组合宜用【于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3, 准永久》组合宜用《于长期效应是决定性!因素: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
,
4:.3.4 对每一!种作用组《合工程结构》。的设:。计均应采用其—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进行
》
4《.3.5 》 结构的极限状态】可,。。采用下列极限—状态方?程描:述
《。
?g(X1X2…【Xn)=0 【 】(4.3.5)
!
式!中 g(·)结构】的功能函数;—
】 《 : ,Xi=(1,2【,3…?n)基本变量—指结构上的各种【作用和环《境影响、材料和岩】土的性能及》几何参数等;在进行!可,靠度分析时基本变】量应作为随机变量
!
:
4.3.【6 结《。构按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g(X?1,X2…Xn)≥0 ! : — (4.3.6【-,1)
?
,
当!。。采用:结构的?作,用效应和结构的【抗力作?为综:合,基本变量《时结构按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R-《S≥0 【 《。 (4.》3.6-2)
】
?
: 式《中R结构的》抗力;
—
】 S结》构的作用《效应
?。
4—.3.7 结【构,构件的设计应以【规,定的可靠度满足本】章第4.3.6条】。的要求?
:
:
,
,4,.3.8《 结构构件宜根据!规定的可靠指标采】用,由作用的代》表值、材《料性:能的标准值、—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和《各相应的分项系数】构成的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有条件时也—可根据附录》E的规定直》接采用?基于可靠指标的方法!进行: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