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
【
3.】3.1 工—程结构设计》时,应规: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
,。3.:3.2 》房屋建筑结构、铁路!桥涵结构、公路桥】涵结构和港口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
!注1 ?其他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
,。
,
《 — 2 特殊》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另行—规,定
3.!3.3 工程结】构设计?。时应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当结构所处【的,环境对?其耐久性有较—大影响时应根据【不同:的环境类别采用相】应的结构材料、设】计构造、防护措【施、施工《。质量要求《等并应制定》结,构在使用期间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使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致》因材料的劣化而影响!其,安全或正常使用
】
3.3.!4 环境对—结构耐久性的—影响可根据工程经验!、,试验研究、计算【或综合?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估》
,
》3.:3.5? 环境类别的【划分和相《应,的设计、施工、【使用及维护的要求等!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