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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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工程结构设—计时应?规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3.】3.:2 房屋建筑【结构、铁路》桥涵结构、公路桥】涵结构和港口—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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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 其》。他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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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特殊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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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工程结构设计时【应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当结构】所,处的:环境对?其耐:久性:有较大影响时应根据!不同的环境》类,别采用相《应的结构材料、设计!。构造、防护措施、】施工:质量要求等》并,。应制定结《构在使用《期间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使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致因材《料的劣?化而影?。。响,其安全或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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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环境对!结构耐久性的影【响可根据工程经验、!试验:研究、计算或综合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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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环境!类别的?划分:和相应?的设:计、施工、使—用及维护的要求等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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