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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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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房屋建》筑结构?取设计?基准期为50—年即房屋建》筑结构的《可,变作用取值是按50!年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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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中需要标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而无需标明结【构的设计基》准,期,、耐久年限、寿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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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延续原标准对—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仅作个别文字调】整下表是欧》洲,。规范结构设计基础】EN 1990:】200?2给:出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类别!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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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对于特?殊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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