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结构可靠度分析基础和可靠度设计方法
E.1 一般规定
E.1.1 当按本附录方法确定分项系数和组合值系数时,除进行分析计算外,尚应根据工程经验对分析结果进行判断并进行调整。
E.1.2 按本附录进行结构可靠度分析和设计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结构极限状态的方程;
2 基本变量具有准确、可靠的统计参数及概率分布。
E.1.3 当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可变作用时,应进行可变作用的组合,并可采用下列规定之一进行:
1 设m种作用参与组合,将模型化后的作用Qi(t)在设计基准期T内的总时段数ri,按顺序由小到大排列,即r1≤r2≤…≤rm,取任一作用Qi(t)在[0,T]内的最大值与其他作用组合,得出m种组合的最大作用Qmax,j(j=1,2,…,m),其中作用最大的组合为起控制作用的组合;
2 设m种作用参与组合,取任一作用Qi(t)在[0,T]内的最大值与其他作用任意时点值Qj(t0)(i≠j)进行组合,得出m种组合的最大作用Qmax,j(j=1,2,…,m),其中作用最大的组合为起控制作用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