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68-2018 建标库

1  总则

1.0.1  为统一各种材料的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使结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整个结构、组成结构的构件以及地基基础的设计;适用于结构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设计;适用于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根据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原则制定,是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的基本要求。

1.0.4  建筑结构设计宜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当缺乏统计资料时,建筑结构设计可根据可靠的工程经验或必要的试验研究进行,也可采用容许应力或单一安全系数等经验方法进行。

1.0.5  制定建筑结构荷载标准、各种材料的结构设计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时,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基本准则,并应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

1.0.6  建筑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