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418-2020 建标库

10  监控与安防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机房监控系统数据采集点分布在雷达塔、雷达用房、辅助用房、附属用房各处。安防系统的采集点沿围界分布,可将各信息点汇聚至一个建筑物内,如围界、大门的信息点可汇聚至门卫室,再汇聚到雷达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