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418-2020 建标库

6.3  雷达用房及辅助用房

6.3.1  雷达设备机柜高度按2.0m计,机房净空高度通常不低于3.2m。以空管雷达设备为例,机柜占地面积为4400mm×600mm(6个机柜),重量为1500kg,并适当预留通信机柜等设备,雷达机房的活荷载标准值应取14.0kN/m2

6.3.2  雷达设备需要整体搬运至机房,设吊装平台和通道方便设备搬运。

6.3.4  观察窗用于值班人员在监控室观察雷达机房设备情况。观察窗的设置要考虑既便于观察又兼顾机房屏蔽要求,尺寸不宜过大。

6.3.6  为保证雷达机房的洁净度、温湿度以及电磁屏蔽,雷达机房不宜开窗。

6.3.8  通用雷达站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所规定的场所及范围的,要设置障碍灯。障碍灯的设置方法,要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