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418-2020 建标库

8  给排水与消防

8.0.1  通用雷达站的给水宜采用集中式供水系统,首选当地市政供水系统。系统的水量、水压应满足站内生活、工艺和消防等用途的要求。

8.0.2  通用雷达站远离市政供水管网时,应在站内设置自备水源或贮水没施。自备水源需设置水处理设施,水质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当自备水源的水量、水压不能满足雷达站工艺、生活和消防等用水要求时,应设贮水、供水设施。

8.0.3  通用雷达站离城镇较近时,生活污水应经无害化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远离城镇、无市政污水管网时,生活污水应经无害化处理并达标后排入渗水井或附近水体。当生活排水的水质达不到市政排水管道或接纳水体的排放标准,或当地有其他要求时,应经二级处理达标后排放。

8.0.4  通用雷达站离城镇较近时,雨水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远离城镇、无市政雨水管网时,雨水可利用地形顺坡自然排放,或结合地形利用排水沟排往附近水体。

8.0.5  通用雷达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8.0.6  通用雷达站机房和不间断电源室应采用气体消防措施,宜采用无管网气体消防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