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场地选择和总平面布局
5.1 场地选择
5.1.1 通用雷达站的站址,宜选择在地势相对较高的地区,并应避开地震带、洪涝区、地质灾害多发区。
5.1.2 通用雷达站宜选择周边空旷的地区。探测要求的覆盖范围内不宜有影响探测效果的障碍物。
5.1.3 新建通用雷达站不得影响周边既有合法设施的运行。
5.1.4 通用雷达站站址的电磁环境应满足雷达正常工作的需要。
5.1.5 通用雷达站宜与变电站、电气化铁道、公路、高压输(配)电线以及其他具有电气干扰源的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5.1.6 通用雷达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的有关规定。
5.1.7 通用雷达站应远离强噪声源、强振动源。
5.1.8 通用雷达站应避开烟雾源、粉尘源和有害气体源,避开生产或存储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
5.1.9 通用雷达站场地宜选择在便于供电、供水、交通和通信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