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事故通风
10.4.1 本条阐明了设计事故通风的条件。
10.4.2 事故通风系统宜与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联锁,主要是为了保证事故通风系统能及时启动,这是一种保证安全的较为可靠的措施。
10.4.3 灭火后,防护区应及时进行通风换气。换气次数可根据防护区性质确定,本条也规定了其每小时最少的换气次数。
10.4.4 为保证无窗房间事故排风效果,应设补风系统。
10.4 事故通风
10.4.1 本条阐明了设计事故通风的条件。
10.4.2 事故通风系统宜与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联锁,主要是为了保证事故通风系统能及时启动,这是一种保证安全的较为可靠的措施。
10.4.3 灭火后,防护区应及时进行通风换气。换气次数可根据防护区性质确定,本条也规定了其每小时最少的换气次数。
10.4.4 为保证无窗房间事故排风效果,应设补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