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