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