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76-2015 建标库

7.2  给水系统

7.2.3  橡胶工厂的冷却水经使用后,水质未受污染,仅是水温升高,应循环使用。

7.2.4  间冷开式系统循环水提高浓缩倍数,可减少排污水量,利于节水、节能,但当浓缩倍数超过5以上,节水量已无显著增加。随着浓缩倍数的提高,对水质稳定处理的运行费用随之增加。通过对循环冷却水量为1000m3/h的系统计算得出排污水量、补充水量随浓缩倍数变化关系,计算条件:气温为35℃,气温系数k值为0.00155/℃,进出冷却塔温差为5℃;冷却塔的风吹损失水率按循环水量0.1%计。

表9  不同浓缩倍数时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与排污水量

7.2.6  再生水的定义为:废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的水。重复利用水的定义为:经过使用,不经处理其水质指标能满足再利用的水。

7.2.8  由于气象温度根据季节、昼夜不断变化,冷却塔的风机采用变频、双速、多风机,可充分利用自然温差,降低冷却水温度,节省风机用电量。当设计为循环水利用回水余压直接进冷却塔冷却时,应设计接入循环水供水池的旁通管,这样在气温低,循环水无须进冷却塔,水温就能达到要求时,直接回用。由于仅冷却塔用,因此要校核冷却塔维修时水量负荷,做到经济运行。

7.2.10  应利用蒸汽凝结水的热量,达到节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