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总体设】计
《
,
:12:.1 场 !址
—。
12.1.1 !场,址是否合理涉及【整个工程的》合理:性对工程投资、【运行维护、管理都】有很大影响本条文对!场址的选择提出了应!遵循的?条件:
?
12.1.2! 污水《回,用处:理场场?址除符合本规范第1!2.1.1条的基】本原则?外靠近?回用水源及主要【用户:可节省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污,水,处理场经二级—处理后的出水—水量充裕水质—相对较好回》用处理难度较—小宜作为回用水源】故回用水处理场【尽可能与污水处理场!合并建设有》利于附属《建(构)筑物统【一设置有利生产管理!对节省?用地降?。低工程投《资和处理成》本有:利故提?出本: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