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总:体设:计
12!.1 场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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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污】水处理场场址宜【按下:列原则选择》
?
,
,
》1 有《良好:地,质条件在《厂区地?势较低处《;
! 2 《 有良?好排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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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 ? 4 远离—办公区和生产人员频!。繁活动的《场所:;
! 5 《 有良好水、电、气!和交通运《输条件;《
》
》。6 不《受洪涝影《响防洪标准应与厂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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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场区?面积有扩建的可能
!
12.】1,.2 污水—回用处理场宜与【污水处理场合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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