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吸【。 , : ,附
》
,
10.《2.1 《 当再生水》需,要进行脱色、除臭、!除重金属《和去:除难以?氧化的有机物时可采!用活性炭、大孔【树脂、沸石》、磺化煤等进行吸】。附处理
】。
10?.2.2 活性炭!。吸附系统的设计【与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进行静态选炭!及炭:柱动态试验根据被处!理,。水水质?和后续工序》要求:确定用炭量、接触】时间:、水力负荷》与再生?周期等参《。数,;
》
2 】 ,选择的活性炭应【。。具有吸?附性能好《、中孔?发达、机械强—度高、化学性能【稳,定,、再生性《能好的特点;
】
—。 3? 活性炭使用【周,期宜以目标去—除物接近超》。标时作?为再生的控》制,条件:。;
】 : 4 活性炭【的再生宜采用高温】加热再生法
!
10.2.3 ! ,活性炭吸附器的设】计宜通?过试验或按类—。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当无—资料时宜采用下列】数据
》
《 ?1 : 进水浊《度不宜大于3NT】U
! 2 》设计流速宜》按下列情况选择
!
— 1)】当用于吸《附水中有机物且位于!多介质滤器和反【渗透之间时流速【宜,为8m/h~10】m/h;
】
: — , 2)当用于吸附水!中有机物且位于超】滤和:反,渗透:。之间时?流速宜?为10?。m/h~1》5m/h;
【。
》 3)!当用于?吸附水中余氯时【流速不宜《。大于:20m/h
—
】 ,。3 活性》炭,滤,层高度及运》行周期宜符》合下:列规定
】
? : ? 1)用于》吸附水中《有机物时装载高度不!宜小:于2m;
》
! : :2)当进水C—OD小于或等—于30?mg/L时设计【运行周期不宜小于】1,000h;
】
【。 ? 3:)用于?吸附水中《。余氯时装载高度【不宜:小于1.5m—。设计运行周期不宜小!于8000h
【
【。 , ,4 活《性炭吸附器的经【常性冲洗周期宜为3!d~6d水》冲洗强度《宜为11L》/(m2·s)~】1,3L/(m2·s)!冲洗时间《宜为:8min~》12min膨—胀率宜为15%~】20:%定期大流量冲洗周!期宜为30d冲【洗强度宜为15【L/:(m2·s》),~18L/(m2】·s)冲洗时间宜】为8min》~12min膨【胀率宜为25—%~35%》冲洗水宜采》用活性炭吸附器产水!反冲洗水《管上应设《流量调节和》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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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大《孔树脂宜用》。于酸性水《。中有机物、重金属】、,有毒等物质》的吸附
】
10.2.5【 当大孔树脂用于!。。吸附弱酸性物质时】宜采用氢氧化—钠再生吸附弱碱性物!质时宜采用盐—酸再生吸附挥发性】物质时宜《采用热水或蒸汽【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