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84-2011 建标库

6.2  水解酸化反应器

6.2.1  水解酸化反应器宜用于难降解有机物的预处理,反应器的有效容积宜根据水力停留时间计算。水力停留时间宜通过试验或按相似水质运行经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时,水力停留时间宜取6h~12h。

6.2.2  上流式污泥床水解酸化反应器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

    1  反应器有效高度宜为4.0m~6.0m;

    2  清水区高度宜为0.5m~1.5m;

    3  上升流速宜为0.5m/h~1.5m/h;

    4  反应器底部应设均匀配水装置。当采用穿孔管配水时应设反冲洗设施,出水孔直径宜为15mm~25mm,出水口流速不宜小于2m/s;

    5  出水宜设均匀集水系统,出水堰负荷宜按二沉池负荷设计;

    6  反应器污泥区中上部宜设剩余污泥排放点,底部宜设排渣设施,并宜采用多点排渣、排泥。

6.2.3  水解酸化反应器采用接触式污泥反应器时,系统应设沉淀池和污泥回流设施。沉淀池设计参数宜按二沉池参数设计。反应器应设搅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