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8353-2019 建标库

4  建设要求

4.1  选址要求

4.1.1  应选择不易积存雨水,无地质危险地段。

4.1.2  宜建在农村地区的公共场所附近,以及人口较集中的区域。

4.1.3  与集中式给水点和地下取水构筑物等的距离应大于30m。

4.1.4  宜建在所服务区域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

4.2  设置要求

4.2.1  可根据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特点和人流量,规划设置一类、二类、三类农村公厕。

4.2.2  不同类别农村公厕的设置要求可参见附录A。

4.2.3  农村公厕数量可根据需要按服务人口或服务半径设置。按服务人口设置,有户厕区域宜为500人/座~1000人/座,无户厕区域宜为50人/座~100人/座;按服务半径设置宜为500m/座~1000m/座。

4.3  设计要求

4.3.1  设计原则

4.3.1.1  应以人为本,遵循适用、卫生、文明、方便、安全、节水、环保的原则。

4.3.1.2  应因地制宜,宜水则水、宜旱则旱。

4.3.1.3  应结合村镇规划,突出乡村地域特色,符合农村风土人情。

4.3.2  整体设计

4.3.2.1  农村公厕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可根据服务人口及服务区域需求确定,流动人口多、旅游线路沿线等区域可适当增加面积。

4.3.2.2  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4.3.2.3  抗震设计应符合GB50011的规定。

4.3.2.4  节能设计应符合GB50189的规定。

4.3.3  室外设计

4.3.3.1  建筑造型、立面选材、色彩设计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3.3.2  室外建筑材料宜选择坚固耐用,且富有地域特色的材料。

4.3.4  室内设计

4.3.4.1  农村公厕内应进行功能分区,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应合理布置,最大限度增加厕位。

4.3.4.2  应根据服务人口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每座农村公厕厕位,确定男女厕位的比例、坐(蹲)位数以及男厕站位数。男女厕位比宜为1:1.5或1:2。

4.3.4.3  农村公厕内墙壁应采用明亮、光滑、便于清洗的材料,地面应采用防渗、防滑的材料。

4.3.4.4  男女厕间门入口处应设视线屏蔽。

4.3.4.5  厕位之间应设置隔板和厕间门,独立小便器站位应设隔板,门及隔板材料应采用防潮、防划、防火材料。

4.3.4.6  应在明显位置公示监督投诉电话、服务规范、当班保洁人员姓名。

4.3.4.7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文明如厕提醒牌。

4.4  给排水

4.4.1  农村公厕的给水、排水管道和化粪池设计应符合GB50015的要求。

4.4.2  水冲农村公厕可采用自来水或再生水作为公厕用水水源,冲厕用水应符合GB/T18920中冲厕杂用水水质要求,洗手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4.5  农村公厕类型选择

4.5.1  农村公厕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厕所。

4.5.2  在水资源充足、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宜建设水冲厕所并采取节水和防冻措施。

4.5.3  在不具备建设水冲厕所的缺水地区,有条件的可建设免水冲卫生厕所,免水冲卫生厕所应符合GB/T18092的要求,或建设采用生物降解等技术的微水冲厕所。

4.6  粪便污水处理

4.6.1  农村公厕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应与农村公厕新建和改扩建同步。

4.6.2  农村公厕的粪便污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应直接排入环境。

4.6.3  化粪(贮粪)池应设置在方便抽粪车抽吸的地方,池壁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化粪(贮粪)池深度不应超出抽粪车的抽吸能力,一般不宜超过4m。

4.6.4  化粪(贮粪)池四壁和池底应做防水处理,达到不渗不漏要求。池盖应坚固,检查井和吸粪口不应设在低洼处。

4.6.5  农村水冲厕所的排放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附近有市政污水管道的,粪便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7959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附近有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的,粪便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7959要求后,排入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不具备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和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条件的,粪便污水经化粪(贮粪)池后,可采用抽粪车定期抽吸转运,也可配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处理,处理后出水应达到GB/T37071规定的排放水质要求。

4.6.6  清掏出的贮粪池粪渣、粪皮,沼气池沉渣、各类处理设施的污泥,经高温堆肥无害化处理合格后可用作农业施肥。

4.6.7  对化粪(贮粪)池、检查井和抽粪井产生的沼气应采取安全有效控制措施,化粪(贮粪)池、检查井和抽粪井周围应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4.7  卫生器具

4.7.1  水冲农村公厕可选择陶瓷、不锈钢等材质的便器,陶瓷便器应符合GB/T6952的规定。

4.7.2  免水冲农村公厕采用的卫生便器,应符合GB/T18092的规定。

4.7.3  农村公厕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配置洗手盆、面镜、厕位挂钩、弃物收集容器、手纸架、烘手器等配套设施。

4.7.4  水冲农村公厕宜选择符合GB/T31436规定的节水型便器。

4.8  环境要求

4.8.1  农村公厕宜采用节能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室内照度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4.8.2  农村公厕应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等臭味控制措施。

4.8.3  农村公厕应设置防蝇、防蚊设施。

4.9  无障碍设施

4.9.1  有条件的地区宜增加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应与农村公厕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4.9.2  农村公厕宜设置无障碍厕位,并安排在出入方便的位置。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间的设计应符合GB50763的规定。

4.10  标志标牌

4.10.1  农村公厕附近应设导向标志牌,导向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公共厕所的标志、方向和距离。

4.10.2  农村公厕进出口应设性别标志,标志应显著、易于识别。

4.10.3  农村公厕内宜设坐(蹲)位标志、无障碍厕位标志、厕位有无人标志等。

4.10.4  所有标志、显示牌均应符合CJJ/T125的有关规定。

4.11  第三卫生间

    农村公厕若设置第三卫生间,应符合CJJ14-2016中4.3.3的要求。

4.12  安装与验收

4.1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

4.12.2  卫生设施安装与验收的质量管理、材料设备管理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GB50242-2002中第3章的规定。

4.12.3  给水系统的安装与验收应符合GB50242-2002中4.1、4.2和4.4的规定。

4.12.4  排水系统的安装与验收应符合GB50242-2002中5.1和5.2的规定。

4.12.5  卫生器具的安装与验收应符合GB50242-2002中第7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