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77-2010 建标库

6.4  辅助用室

6.4.1  卫生间等辅助用室设计应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的需求。

6.4.2  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有关规定,结合水泥工厂实践确定的。

6.4.3、6.4.4  水泥是连续生产型企业,宜设置食堂、存衣室,应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有关规定。